前提有二:对自己的作品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对所投刊物有一个基本了解。知己知彼,并非为了投机,而是防止做无用功。譬如你把散文投给《收获》《当代》这样以刊发小说为主的刊物,基本没戏;而将写法相对传统的作品,投给先锋文学的阵地,结局也不难想象;有的刊物原本就一百来页,一期十二三万字的容量,你投去一个四五万字的中篇或长篇散文,我想,除非写得特别牛逼,否则石沉大海的几率特别大。
其二,不少刊物的编辑分工明确,并不是什么体裁的作品都看。如果你把散文投给小说编辑,就属于牛头不对马嘴了;反之亦然。
其三,与同一个编辑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为宜,不要这次将投给编辑甲,下次投给编辑乙,更不要将同一个作品同时投给同一刊物的几个编辑。
其四,一般不宜直接把投递给主编,除非你与主编非常熟悉,或者他/她在担任主编之前就是你的责任编辑,否则千万不要抱着这样的投机心理:以为把给了主编,就会被另眼相待。
如果一个家杂志社没有设分管社务/行政工作的社长,那么主编既要负责业务方面的工作,又要负责行政方面的工作,十分繁忙。同时,主编负责终审,他/她一般是不直接责编作品的。所以,即使你把作品给了主编,他/她也会分发给相应的编辑看。
在过去,作品写完了,多是手抄一份或打印一份,通过邮局寄给编辑部。现在时代不一样了,绝大多数的作品都是用键盘敲击出来的。但是也须知道不同刊物的不同要求。现在多数刊物都设有公共投稿邮箱,接受来稿,部分刊物还公布了栏目收稿邮箱甚至是编辑的个人邮箱。
当然也有部分刊物,要求作者在投递电子稿的同时,寄送一份纸质打印稿——很多作者不理解这一点。我想说的是,从作者的角度而言,当然是通过电子邮箱投稿方便;但是从编辑的角度而言,阅读纸质打印稿的感觉肯定会更舒适一些。如此换位思考一下,或许就不难理解了。
一、现在早已步入微信时代,编辑与作者都可以在不同的群里遇见,可谓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是请不要一句话不说,就把直接拖送至编辑的微信。即便可以,在此之前也应该征询一下编辑的意见。一般而言,发送至编辑的电子邮箱为宜。
二、投稿次数不要过频。一般以一年两次为宜。如果被刊用了,杨利伟出舱时满脸鲜血那么就等到第二年再投吧。文学期刊的出版周期较长,月刊一年充其量也就发一百余位作者的作品,双月刊发的就更少了。
如果你一个月给同一家刊物投递两三次,甚至不惜把当成手榴弹,对同一个编辑的邮箱进行狂轰乱炸,不难想见,能够被刊用的机会微乎其微,而且还会给编辑留下不好的印象。
作者对待作品的态度,包括多个方面,譬如行文是否规范,表达是否严谨,排版是否美观等等。或许同行们都有相同的感受,那即是越成熟的作家,对待自己的作品越严谨。据说毕飞宇先生定稿的作品,你就很难动一个字,就连标点符号也是如此。这样严谨的写作态度,令人肃然起敬。
在生活中,如果一个孩子穿得邋遢不堪,脸蛋上、手上和衣裳上到处是污垢,我们可以断定,这个孩子的家长是不负责任的,写作也是如此。我们不是常说,作品就是我们的孩子吗?
记得念书时,老师在考试前总是会苦口婆心地:把字写整齐,并保持卷面整洁。老师的,无非是想让我们在阅卷老师那里获得一个好印象。现在多是使用电脑写作,排版简单,其实只要稍微用一下心,就可以把版式排得好看一些,而不会出现段落参差不齐、行间距不一的情况。这是最最基本的要求。
其次,表达严谨规范,尽可能地消灭错别字和语句不通顺的地方。要做到这一点,作为一个写作者,理应也不是问题。从决定写作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应该养成规范表达的好习惯。如果你的表达不规范,不符合汉语书写的范式,是会令读者头疼的。
当然,在这里我需指出的是,规范表达与个性化表达并不冲突,个性化表达,只不过是作者在遣词造句方面具有天赋而形成了与众不同的风格而已。
就我个人的经验,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会自觉地对写下的文字进行“过滤”。我相信,静下心来把自己的作品逐字逐句地校对五遍,消灭掉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不是问题。
前不久,我在记事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如果没有回过头来校对自己作品的习惯而导致问题连篇,是态度问题;如果自行校对多遍依然语句不通,甚至严重到让人的地步,那就是基本功没有练好了。”之所以会有这样一番感慨,是因为曾经校对三位作者的稿子时,真是受尽。这几篇稿子,乍看没有问题,但细看,句句是问题。
我想说的是,自己都不认真对待、不愿意多看一眼的稿子,有什么理由指望别人认真对待、多看一眼呢?换做是你,你肯定也会这样想。
时常会收到作者询问作品处理情况的来信。自然不是手写的信件,多是微信。关心自己作品的命运,无可厚非。编辑也乐于与作者就作品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但是需要注意一些事情。
以我本人为例:我给哪家刊物或编辑投递了,我几乎不会询问处理情况。我会十分自觉地等待。以三个月为期限。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收到留用通知,我会根据约定另行处理。当然,对于自己略有把握的稿子,我会在此基础上,再多等待一阵子。
据我所知,以三个月为期限,好像是文学期刊不成文的行规。事实上,几乎每家刊物都在版权页标注着与此类似的说明。作为编辑,如果我送审的稿子过了终审被留用,我会在第一时间告知作者,其不要另投。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要求,大致有三个原因:一是文学期刊的出版周期相对较长,要么是月刊,要么是双月刊;二是来稿量大。尽管我们国家的纯文学刊物不算少,但是面对庞大的写作群体,仍是僧多粥少,因而不难推测,口碑越好的刊物,投稿者越多,尤其是名刊大刊;三是编辑处理,除了十分重要的或者是某类急缺作品,一般都会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而不会优先处理。但是不少作者,大约是不清楚这方面的事情,在给你稿子三五天之后,就迫不及待地询问的处理情况——甚至是在周末或晚上频频发微信或打电话咨询,就有些令人无语。
可能在许多作者的想象中,编辑工作大约常悠闲的,上班捧一杯茶而已。可这只是想当然。熟悉文学期刊工作流程的人或许都知道,文学月刊编辑的手上,每个月都有三期捧在手上,如同在流水线作业的女工,忙得不亦乐乎。审稿、编辑、校对(加上送审之前的那次校对,一共是四校),一个环节都不能少。而每一个环节,都很烧脑。另外,每个编辑每天面对的是许多作者与作品,精力实在有限。
因此,作为一个写作者,还是多一点耐心比较好,而且需遵守一种必要的契约。毕竟,没有哪一家刊物是为某个作者一个人办的。如果遵循谁咨询我就先看谁的这样的原则,那就将有失公允。诚如许多作家所言,作品一旦完成,就有了自己的命运和归属。在我们把刚刚修订好的那个作品投出去的那一刻,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可以开始另外一个作品的写作了。这样岂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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