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学科组(含幼儿园组)设一、二、三等若干名,每个等次获人数原则上分别按不超过各学科参赛选手数的10%、20%、30%确定。选手获等次按其参加本学科比赛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优秀组织设4个。获单位,由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第四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同时对在岗位练兵组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部门(岗位),授予福建省五一先锋号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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