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着全省上百万中小学教师职称及待遇的文件——《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昨日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全文发布。据了解,前日,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已联合召开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全面启动。
关系着全省上百万中小学教师职称及待遇的文件——《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昨日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全文发布。根据该方案,广东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小学教师也有机会评上“正高”职称;职称评价时,将不再单纯以论文论英雄,其中农村教师对课题、发表论文、计算机成绩、外语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
根据方案时间表,广东各地市需于今年6月15日前将本市具体实施方案报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备案,今年内完员过渡和首次评审,2017年实现常态化评审。现有职称不受影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已聘用到相应岗位人员,直接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对应岗位。
根据方案,广东将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新的职称等级名称由低到高依次分为: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教师。
有教育界人士表示,新政明确中小学教师也有机会评上正高级职称,对中小学教师是个。“现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一般能评到副高职称基本就到顶了。但今后,在中小学好好教书也能像大学老师那样评上正高职称,让中小学老师们更有奔头,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基础教育。”
据了解,本次职称制度适用对象为: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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