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日,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新《统计法实施条例》于2017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实施条例》,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完善统计体制,为依法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家统计局决定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自身法治工作实践,踊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征文以“学习十九大,贯彻依法,继续深化统计,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为主题,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办法》,完善统计体制,学习宣传《统计法实施条例》,反映统计法治建设成就,交流统计立法、普法、执法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探讨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完善统计体制的意见和,抒发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治建设的感想和感受。
1.文章要求紧扣征文主题,以作者个人对统计法治建设和深化统计的真情实感以及在依法统计工作中的经历、感受、体会和期待为主线,力求朴实生动,避免泛泛而谈。
3.文章应当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正文。文章篇尾须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联系电线.征文来稿必须为原创作品,同时承诺未他人著作权。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全国统计法治征文”字样。接收单位:中国信息统计信息部,电子邮箱:。请同时将作品报送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联系人:谢洪芳,联系电话,。
国家统计局将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优秀征文,在《中国信息报》、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省统计局将在广东统计信息网开辟专栏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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