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委办监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各院系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主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院系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组长为本院系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三)各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成立专家复试组,每个专家复试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在编校内导师担任。每个专家复试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专家复试组的组成应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
专家复试组设秘书一名,负责检查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信息是否相符;记录复试情况和安排相关事宜,回收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档案。
(四)各院系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由教务办专职人员组成,由教务办主任担任组长,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缴费情况、相关证件原件、复试资格、体检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一)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
(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
(四)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和能力、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各院系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根据国家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程序、方式及要求等内容。复试办法确定后,须在时间内,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各院系根据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和专业招生指标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名额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各院系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梦见钱被盗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确定。
各院系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及行为规范,应选派责任心强、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无相关利害关系考生的人员承担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工作中的、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各院系须严格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材料。各院系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专人做好试题的命制、印刷、交接、保管等工作,并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
复试前必须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政审表、缴费凭证、体检情况外,还应按考生类别分别审查相应材料(见工程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3、 复试前为考生建立个人档案,包括《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附件1)、成绩单及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个人档案参加复试。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笔试总分在复试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MBA、MPA联考的考生需加试理论,复试总成绩满分为450分。各院系在确定本院系复试内容时,应与《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笔试、面试的分值分配由各院系自定,并划定笔试、面试及总成绩的达标分数线。
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2-3小时,考试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初试考试要求组织安排,考场秩序,注意复核学生身份,笔试过程全程。
面试主要由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测试两部分组成,鼓励各院系积极探索、研究和推进复试方法,科学设计复试流程,精心选择复试内容,逐步提高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工作水平。
①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学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当包括考生的态度、思想表现、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如已发表的论文、获等;
④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每个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须按照复试办法现场评分。院系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考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存储介质需至少保存3年。评分登记表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改动,在复试工作结束后报送研招办统一保管。
1、按照教育部要求,各院系将进入复试考生(一志愿、调剂)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院系主页公示3天,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等信息,考生咨询、渠道畅通。
2、同等学力考生(含MBA、MPA)、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院系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MBA、MPA联考的理论考试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2-3个小时,试卷满分100分。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达到报考条件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19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相应加分政策。
5、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总部干部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要求,对未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防生不得进行复试和录取,录取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国防生报考专业;我校只能接收本校国防生,不能接收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或军事院校的国防生;国防生录取结果按国家教育部门进行信息公开。
6、对于通过“工程大学全国优秀大学生意向系统”预报名且考核通过的考生,依照《关于开通工程大学全国优秀大学生意向报名系统的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开展相关复试工作。
1、优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MBA、MPA考生),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中调剂的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各院系提出的具体调剂条件(见附件2)。
2、报考MBA、MPA的考生须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中调剂的基本要求。
拟申请调入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关于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且拟调入专业只能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3、校内调剂须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填写《工程大学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3),经调出和调入院系同意后,方可安排复试。
1、校际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承认。
2、各院系根据本单位条件工作方案中的调剂要求,确定满足调入专业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调剂条件进行筛选,并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3、各院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研招办复核拟录取名单无误后,将复试合格考生录取状态设置为“待录取”,考生收到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5、复试名单、调剂申请表、拟录取名单必须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 有调剂需求的院系须提前确定调剂工作方案并报送研招办审核,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调剂工作方案须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各院系每次关闭调剂系统时间均应研招办审核,并提前公布,每次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一)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中的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MBA、MPA联考考生加试理论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校统一公示后,还需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单独考试、MBA和MPA等其他在职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见附件4),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招办办理。
(六)申请保留资格者,必须填写《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5)。
一、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复议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选拔过程的公平、、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二、学校和院系应按教育部、省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对相关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六、各院系要充分重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的。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严肃处理。
八、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院系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九、复试中的考场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若有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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