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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哲学》之“续篇”——新中国初期艾思奇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论析

类别:工学论文 日期:2021-1-3 3:06:16 人气: 来源:

  新中国初期(1949—1955年),在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艾思奇创立了简明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并以之讲述中国社会发展史,形成了多个版本的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风靡全国。这些教科书以1953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分别对应不同的阐释范式。前期是生产力范式,后期是生产关系范式;前者适应了新主义建设的需要,后者适应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需要。前后期虽然范式不同,但大众化风格一脉相承,整体上可谓《大众哲学》之“续篇”,是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珍贵资料。

  艾思奇是我国著名的“大众哲学家”,他不仅在辩证唯物主义领域贡献卓著,在历史唯物主义领域同样成就不凡。新中国初期(1949—1955年),在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艾思奇编写了多种版本的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风靡全国。这些教科书现已成为研究艾思奇思想的基础资料。学界以往通常是选择这些教科书中的某一个版本进行研究,尚未对不同版本进行整体性的考察。事实上,这些版本既有共性,也存在不少差异,是研究这一时期艾思奇思想变化和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发展史的重要资料。为此,本文拟从梳理版本入手,对艾思奇的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作一系统的考察。不当之处,还请方家。

  历史唯物主义在20世纪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种重要的宣传、普及形式——社会发展史,它讲述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历史,又被称为“唯物史观入门”。它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初的苏联,随后传到国内,成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有两种阐释范式:一是强调生产力决定作用的范式(生产力范式),以蔡和森的《社会进化史》、张伯简的《社会进化简史》为代表,流行于二三十年代;二是强调生产关系变革意义的范式(生产关系范式),以华岗的《社会发展史纲》和解放社的《社会发展简史》为代表,流行于40年代。范式转变的关键,是1938年苏联出版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该书确立了强调生产关系变革意义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并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进行了总结。这个模式以追求单一的生产关系为特色,曾在很长时间内是社会主义的唯一模式。

  在这个模式的引领下,中国探索着自己的道。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为代表的中国人,创立了新主义理论。这一理论以中国的生产力状况为基础,承认生产关系的多元化,成为胜利的重要。这一时期,社会发展史和新主义理论的宣传是分开进行的,前者主要讲述“五种社会形态”理论。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宣传工作迎来新的局面。由于新主义社会的形成,社会发展史需要对“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进行补充,将新主义理论纳入其中。在这种背景下,以艾思奇为代表的一批理论工作者加入到社会发展史宣传的行列,开始编写新的教科书。

  艾思奇在新中国成立前长期活跃在辩证唯物主义领域。1935年,他在上海出版《大众哲学》,建构简明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并给予生动的,开创了大众化的哲学阐释形式。延安时期,他虽主要在辩证唯物主义领域活动,但对历史唯物主义也作了初步探索。1941年,艾思奇发表《怎样应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一文,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对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的认识,为此后的系统研究奠定了基础。1948年7月,中央在平山县建立马列学院。10月,艾思奇奉调前往任教,讲授社会发展史,正式进入历史唯物主义领域。1949年3月底,艾思奇随马列学院进京。随后,他编写的《社会发展史提纲初稿》出版,成为社会发展史宣传的重要范本。

  新中国初期,全国开展了学习社会发展史运动(1949—1952年),社会发展史宣传进入。作为领军人物,艾思奇在《》和新创办的理论刊物《学习》上,先后发表八篇文章,阐述社会发展史的理论和学习方法。他在马列学院、大学、大学和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开设了全校必修课,并应邀到很多机关单位宣讲。1950年4—11月,应中央人民邀请,他还在晚间作了全国播讲,听众达几十万人,反响热烈。与此同时,为满足社会的广泛需求,艾思奇马不停蹄地编写了多种版本的教科书,风行全国。这些教科书的整体结构相同,内容有详有略。按照详略程度,可分为提纲、讲义、专书三类,版本如下。

  (一)提纲,包括《社会发展史提纲初稿》《社会发展史讲授提纲》和《历史——社会发展史讲授提纲》三种。《社会发展史提纲初稿》出版后,艾思奇增订成《社会发展史讲授提纲》,1949年6月由华北大学出版。此后,他又修订成《历史——社会发展史讲授提纲》,1950年3月由新华书店出版,1950年10月、1953年1月由人民出版社再版。这些提纲的字数都在3万字左右。

  (二)讲义,即《历史——社会发展史讲义》。该书以《历史——社会发展史讲授提纲》为基础增补而成,是作者1950年初在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讲课的教案,约8万字。1950年4月由工人出版社出版,后又于1950年11月、1951年3月、1952年5月修订再版。

  (三)专书,即《历史——社会发展史》。该书以《历史——社会发展史讲义》为基础扩充而成,是作者1950年在中央人民的稿,约有十三四万字,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0年11月出版上册、1951年2月出版下册。杨得志之子南阳事件全书后于1951年3月、1952年8月修订再版。

  1953年下半年,中国开始准备向社会主义过渡。根据形势的变化,艾思奇对教科书进行了重要修订。修订后的专书名为《历史、社会发展史》,1953年10月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讲义名为《历史、社会发展史讲义》,1953年12月由工人出版社出版;提纲没有修订再版。1955年上半年,艾思奇对专书进行了再次修订。新版《历史、社会发展史》1955年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改为横排出版,字数略有增加,约15万字。1956、1958年两次再版,成为最流行的版本。

  发行量方面,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统一的出版事业尚在草创之中,因此最早的几版提纲由各地自行翻印出版,版本信息简略,缺少发行量统计。据目前的少量资料看,翻印量相当大,仅华东一地即达几十万册。新中国成立后,教科书开始由统一的出版社出版,发行量才有了确切的统计。讲义的累计发行量为56.7万册,专书的累计发行量为47.5万册,合计约一百多万册。

  此外,上述共计13个版本中,除了1949年出版的两种提纲沿用新中国成立前的惯例,以“社会发展史”命名外,此后出版的都以“历史——社会发展史”或“历史、社会发展史”为名,可以说更准确地反映了这些教科书理论体系的特点。

  20世纪的社会发展史教科书,大多以“社会进化史”(二三十年代)和“社会发展史”为书名;体例上,按照各种社会形态的演变顺序,依次进行叙述,社会形态的名称即章节名称。相比之下,艾思奇的教科书明显不同。他首先建构了一个简明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然后在这个体系下讲述社会发展史。以下先对他的理论体系作一分析,其教科书的一级目录如下:

  引言部分,艾思奇介绍了学习社会发展史的目的和方法。他认为,社会发展史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一门课程,学习社会发展史就是为了要懂得历史唯物主义。学习方法是理论联系实际。他强调:“我们不是为学习而学习……而是要把书本上学到的理论原则作为方法,来帮助我们分析各种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他旗帜鲜明地提出,不能把五种生产方式当作,应该具体地分析中国社会。可以说,强烈的实践性正是他大众化风格形成的主要原因。

  社会发展史由“从猿到人”讲起,是恩格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在20世纪20年代传到中国后,国内教科书形成的特色。艾思奇继承了这一特色。在第一章中,他不仅讲劳动创造人,而且讲劳动创造人类世界、生产力水平决定社会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他阐述了群众史观。他说:“人类的历史,一开始就是劳动者的历史,而一直到现在,也主要是劳动者的历史。”同时,他分析了和群众的关系,指出:“人物的存在,对群众的斗争有着非常重大的作用……但是,能够在群众的斗争中起着这样重大作用的人物,他们本身必定也是从群众的斗争中产生出来的。”这些论述突出了群众的地位,反映出新中国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氛围。

  第二章以“五种生产方式”为题,是艾思奇的一大创新。当时苏联使用“五种生产关系”的说法,这一说法来自《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这一说法意在突出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要性。而艾思奇则使用“五种生产方式”的表述:“有五种基本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五种顺序进步的。”“五种生产方式由一种变为另外一种,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基础,是经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矛盾的和解决的过程。”这一表述强调的是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在这一思下,艾思奇叙述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演变,并强调了的标准问题。他指出:“要谁,团结谁,最后的一个主要标准,是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作用上来决定。”这就把生产力标准和统一起来了。

  第三章,艾思奇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入手,阐述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被社会主义社会取代的历史趋势,叙述了20世纪世界资本主义进入总危机、时代到来的情况。在此基础上,他又分析了的具体情况。对于已发生社会主义的国家,他认为,“消灭资本主义过程的长短,是由生产力发展情况而定的……的生产力比较落后,消灭资本主义的过程就长些”。对于尚未发生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国),他分析了原因。一言以蔽之,“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落后的国家,外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内部生产力很落后。这一种情形就要求中国有一个在一定时期利用资本主义因素和团结资产阶级的任务”。可见,从生产力的角度,艾思奇把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都讲述清楚了。

  第四章对新中国的国家制度进行了阐述。国体方面,艾思奇指出,十月以来,以苏联为代表的人家是一种新式国家。在这些国家中,“中国是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有资产阶级参加的人家”。政体方面,他通过比较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阐述了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几大优点:1.人民的选举权不受财产、居住时间等;2.代表来源广泛,除了政党的代表外,还有人民直接选出的很多代表;3.议行合一有利于把人民代表的意见付诸实施。这些论述抓住了新中国初期国家制度的特点,突出了人民性,展现了制度优势。

  第五章以“社会思想意识”为题,是艾思奇的又一个创新。当时的苏联哲学教科书,主要阐述的是意识形态的客观性。而五四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引入和使用“意识形态”概念时,同时也赋予了它主观性和实践性。艾思奇延续了这一特色,提出了“社会思想意识”的概念:“社会思想意识,是指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包括文艺、教、科学、、法律、思想等等一般叫做观念形态的东西,同时也是指各个人的思想意识。”在少数版本中,他甚至有意突出个人因素:“(社会思想意识)包括了个人的思想感情及社会上的文化现象。”在综合客观性和主观性的思下,他讲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同时强调个人主动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思想、提高的重要性。

  以上五章构成了一个简明而严谨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它突出了群众的地位,强调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展现了国家制度的人民性,肯定了意识形态的主观性,呈现出鲜明的大众化特色。它使社会发展史宣传的面貌为之一新,并重新回到生产力范式上来。

  艾思奇教科书的大众化,一方面在于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在于联系实际。在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中,他联系的实际即中国社会发展史,尤其是新中国初期的社会状况。在1953年前的版本中,有关新主义社会的内容遍及全书,引人注目。上文对理论体系的分析中,已涉及新主义、新中国的国家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学习运动,这主要是和思想文化方面。限于篇幅,经济方面没有展开,而这方面实际上是艾思奇谈论最多的问题。由于内容分散,且以往关注较少,故专辟一节,予以陈述。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恢复和发展生产刻不容缓。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为此,艾思奇在教科书中多次呼吁发展生产。他说:“现在中国在上是新的了,是人民的中国了,但经济上还很落后。所以还离完全的新中国社会很远。如果我们要建设新主义社会,将来还要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就要好好发展生产。”其心情之迫切,溢于言表。

  对于发展生产,艾思奇主要谈论了工人、农民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情况。艾思奇指出,作为领导阶级,工人阶级在国家建设中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建立新国家的基础是在于经济建设,把农业国变为工业国,这首先就是工人阶级的任务”。而当时的一些工人群众只看到个人眼前利益,片面要求高工资、高福利,缺少阶级。对此,艾思奇指出,发展工人福利事业必须有一个原则,即不能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工人如果要求太高,工厂就难以扩大生产,甚至有倒闭的,这样就会影响到国家的工业化。因此,“我们要教育工人,使工人知道自己担负了建设新中国的第一等重要任务——发展工业”,同时“要工人放弃过高的经济要求”。他强调,如果工人不能掌握马克思主义、提高阶级,就不能成正的领导阶级。

  对于农民阶级,艾思奇强调,对农民的政策应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为标准。土地政策之所以正确,是因为土改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力得到了发展。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土改过左,了中农和工商业的利益,反而妨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总的来看,由于目前农民的生产力很低,所以“我们的农村政策只能是实行土地,而不能是像苏联一样号召农民来组织集体农场”。另一方面,艾思奇也指出,农民不能永远停留在小块土地上,否则农民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农民未来的出还是集体化。具体办法是通过合作社经济,使个体农民逐渐集体化。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要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农民的意愿,又要教育农民,使他们一步步组织起来。

  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是新主义政策的一大特色。不过,当时刚进城的一些群众对此却不太理解。一些人认为,既然都是剥削阶级,为什么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可以,而民族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不能?另一些人认为,资本家比一些地主吃得好、穿得好,懂得生活享受,为什么不资本家,而要地主呢?对于这些,艾思奇耐心地作了解释。他指出:的目的“不是简单的打不平”,而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之所以要地主阶级、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是因为前者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后者对生产力的发展还有促进作用,而不是因为生活好坏的缘故。他认为,我们在利用民族资产阶级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上,应该主动些,“让他们剥削一点,也没有大害”。应该说,艾思奇的这些论述符合当时国家建设的需要,是积极的。

  当然,另一方面,艾思奇也指出,为了防止资本家投机垄断、牟取暴利,需要对他们进行,他们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内发展。这就需要有“适当的斗争”。所谓适当,即“方式可有各种各样”,“如武装斗争、斗争、经济斗争、文化斗争、思想斗争等等”。对民族资产阶级来说,没有必要用武装斗争的方式,“可以从方面、法律方面、经济方面来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也可以从思想上进行教育”。这就使的观点了深化,有利于和平时期的经济建设。

  新主义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包括五种经济成分(社会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艾思奇对这些经济成分作了分析,认为它们与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的经济成分有些类似。在此基础上,他对新主义经济的性质进行了阐述,指出:“新主义经济是一种过渡的经济,生产方式也是一种过渡的生产方式。在这里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成份同时存在。国家的力量主要是发展社会主义,但也适当的帮助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又对它有。”这一阐述肯定了新主义生产方式的地位,是对新主义社会理论的重要发挥。

  对于新主义社会的持续时间,艾思奇认为会“相当长”。他从工业和农业两方面进行了分析。工业方面,他对中苏两国的情况作了对比。十月时,的工业生产占全国生产的40%,十年后,开始了对资本主义的。中国目前的工业生产只占10%,而且地方很大、人口很多(比苏联多三倍),因此,“这样的大国要想在短时间把工业生产由10%发展到30—40%是困难的事情”,“要想在后不到十年就展开消灭资本主义的斗争是很困难的”。农业方面,他认为,“在没有大规模的农业机器分配到农业去以前,也就是农业生产力没有一个根本提高的条件以前,要求农民实行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场是不可能的”。可以说,这是一种基于常规情况的判断。1953年后,在苏联的援助下,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大大加快了工业化进程。

  此外,关于未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当时社会上有人说,这是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杀肥猪政策”。对此,艾思奇给予了反驳。他指出,就资本主义制度和作为阶级的资产阶级来说,是终归要消灭或叫作“杀掉”的。不过“杀掉”制度和阶级不等于。对于资产阶级个人,我们的政策是团结、斗争、教育和,让他们“有可能和我们共同和平走进社会主义的门里去”,并转变为“建设新社会的一个力量”。这被后来的历史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采用的正是和平赎买的方式。

  综上可见,艾思奇是从国家建设的角度来阐述新主义社会的。这些阐述了生产力标准,丰富了他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同时,也反映出他希望巩固新主义秩序的思想。然而此时,国际国内形势已发生重要变化,新主义政策即将结束。

  朝鲜战争爆发后,在严峻的国际下,中国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并在苏联的援助下,准备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时,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也开始兴起。在这种情况下,学习苏联、向社会主义过渡被提上议事日程。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1953年6月,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线,随后向社会公布,新主义政策宣告结束。与此同时,全国掀起了学习苏联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成为国内学习和效仿的对象。

  在理论界,斯大林的著作受到重视。1953年1月,中央编译局成立,开始翻译出版《斯大林全集》(1901—1934年)。斯大林晚年的重要著作《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1950年)、《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1952年)译介到国内。《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对经济基础(由生产关系构成)和上层建筑的关系进行了阐述,突出了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地位。《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对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总结,强调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作用,指出:“新生产关系是这样一种主要的和有决定性的力量,正是它决定生产力进一步的而且是强大的发展。”由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变革,因此,斯大林的这些论著迅速成为国内理论界的学习对象。

  在这种形势下,艾思奇对教科书进行了重要修订。1953年下半年,进行了初步修订;1955年上半年,进行了更深入的修订。这两次修订,虽然目录上仅有微调,保持了理论体系的稳定,但内容上有了重要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社会发展史的阐述,从注产力的作用转向强调生产关系的变革。在全面学习苏联的背景下,艾思奇放弃了“五种生产方式”的表述,回到了苏联“五种生产关系”的说法。同时,他根据斯大林的相关论著,增加了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阐述。他指出:“在一定社会里居于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上的社会经济制度),就构成了该社会的经济基础。”这是他“单一经济基础论”较早的表述。此外,他强调:“生产关系不只对社会思想意识起直接的决定作用,而且对于国家、,以及各种,总之,对于社会的一切上层建筑,都是起着比生产力更直接的决定作用。”随着这类论述的增加,生产关系的作用被突显出来。从这个角度出发,他重新叙述了各种社会形态的演变,并强调了和的作用。他指出,的目的就是要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来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二)强调新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艾思奇根据《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将苏联的新主义政策时期和社会主义工业化时期视为过渡时期的两个阶段。以此为参照,他不再阐述新主义社会的独特性,而是强调其过渡性。他对以往的表述进行了修改,如将“新主义社会”改为“新主义时期”或“新主义的社会”,将“新主义的生产关系”改为“新主义时期的各种生产关系”,将“过渡的经济”改为“过渡时期的经济”等。经过这些改动,新主义社会不再是一种的社会形态,中国社会发展史重新回到了“五种社会形态”理论。

  (三)强调中国的连续性,增加了对过渡时期的阐述。他不再强调新主义的独特性,而是从生产关系变革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总结,同时强调了它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连续性。他指出,新主义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开辟道的,“新主义在中国胜利后,立刻发展到社会主义的阶段”。

  他对苏联社会主义进行了详细叙述,并以之为参照,来阐述过渡时期的总线和总任务。对于社会主义工业化,他阐述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重要性,指出只有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才能促进农业社会主义,加快国家工业化的速度。对于社会主义,他阐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向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同时,他也指出,“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非社会主义的成分还有若干的积极性”,因此,对他们的“必须是逐步的”。对农业和手工业实行合作化的时候,“必须采取自愿的原则”;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要通过逐步的道逐步的(地)使之归于消灭”。

  由于社会主义要效仿苏联、建立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导致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要被。在艾思奇看来,这使得过渡时期的“比过去更激烈,更复杂”。而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首当其冲,成为的对象。为此,在1953年版中,他增加了对资产阶级的,指出:“我们也不能忘记民族资产阶级还有的一方面。”在1955年版中,他又指出:“资产阶级对于社会主义的,在事实上是到处存在着的。”“斗争是空前激烈的。”

  另外,如前所述,随着全国掀起学习苏联的,对斯大林的宣传增多。与此同时,中央减少了对的宣传,不再提“思想”“思想体系”的概念,或将“思想”换成“同志的著作”。与之相应,艾思奇在修订版中增加了对斯大林语录的引用,同时减少了对的宣传。例如,将“马列主义、思想”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将“毛”改为“同志”;将“毛的领导”改为“中国的领导”或“以同志为首的中国的领导”等。这些改动淡化了中国自身的特色,突出了斯大林的地位,配合了向苏联的全面学习。

  综上可见,在学习苏联、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背景下,艾思奇积极响应,在对社会发展史的阐述中,强调生产关系变革的意义,突出新主义社会的过渡性,侧重中国的连续性,增加对过渡时期的阐述,完成了向生产关系范式的转变。此外,从这些阐述中,我们也看到,艾思奇对苏联模式有所保留,希望社会主义逐步进行,不要太快。

  新中国初期(1949—1955年),艾思奇从辩证唯物主义领域投身社会发展史宣传,创立简明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并以之讲述中国社会发展史,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形成了大众化的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这些教科书深受群众欢迎,流行全国,为马克思主义的普及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些不同版本的教科书以1953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分别对应不同的阐释范式。前期是生产力范式,后期是生产关系范式;前者适应了新主义建设的需要,后者适应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需要。前后期虽然范式不同,但大众化风格一脉相承,整体上可谓《大众哲学》之“续篇”。它们清晰地反映了新中国在新主义阶段的国家建设和对社会主义道的初步探索,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1955年,在修订完最后一个版本后,艾思奇重新回到辩证唯物主义领域,进行新的研究工作。回顾新中国初期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集中宣传,虽然只有短短几年,但这一段经历拓展了他的哲学研究领域,使他形成了完整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阐释体系。这为他1961年主持编写新中国第一部哲学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总之,新中国初期艾思奇的多版本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既有一以贯之的大众化风格,又有不同的阐释范式,显示出艾思奇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它们代表了当时中国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最新,是艾思奇哲学生涯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珍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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