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参与科技实践活动,培养科技创新,活跃校园学术气氛,我校将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开展第十三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该竞赛将作为第十五届“挑战杯”天津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推荐选拔赛,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通过师生联动,深入挖掘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学科和专业特色,勇于创新,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科技作品再上新水平。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1.凡在2019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中国籍全日制非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2.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19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3.参赛作品必须是距2019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的作品、获国家级励(含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参与举办的其它竞赛的获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0字)和学术论文类(字数不超过8000字)须向评委会提交论文终稿,并以4号楷体A4纸打印,格式按正式论文格式完成,发明制作类须向评委进行实物演示。所附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文本。
主办单位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和形式审查的参赛作品,根据其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标准进行分组、分类评审,确定参赛作品获等次。
三项主体赛事均设一等、二等和三等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天津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理工类:推荐参加天津市比赛的作品每项给予400-2000元项目费,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的作品每项给予1万元项目费;社科类:推荐参加天津市比赛的作品每项给予400-1000元项目费,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的作品每项给予0.5万元项目费。同时,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实践活动学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津工大[2017]145号)授予相应课外实践学分,其中参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作品可以《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励办法》(津工大[2016]71号)申请相关励。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参赛作品,所报作品必须经过学院推荐,校团委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学院需报送《天津工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院作品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每份参赛作品的《天津工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于3月5日(周二)12:00-17:00送至艺缘活动中心116室,电子版于3月5日(周二)17:00前打包发到,邮件和总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2019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各作品文件命名方式“**学院+参赛作品申报表+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评审委员会对每类作品进行评审,筛选出进入复审的作品。
进入复审的作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修改和完善,并于三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申报作品,评审委员会对每类作品进行评审,筛选出进入终审的作品。
举办天津工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会,根据参赛项目的演答辩情况,结合书面材料得分评选出获作品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竞赛,竞评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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