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3年4月中国审计学会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在广州联合举办了“现代化的中国审计---纪念审计制度写入《》20周年研讨会”,这次研讨会的特色之一是运用论文点评的方式来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即每篇论文之后,都安排人员对其点评,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时论文作者还对点评再提出反馈意见。点评的专家、教授通过事先的充分准备,本着相互尊重、畅舒己见、共同探讨的,对论文的观点和论据进行分析,既肯定作者的贡献又提出值得商榷和需要改进之处。与会同志高度评价了这一方式,普遍表示很受,收获更多,印象更深。现将《国家审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和《盈余与注册会计师的性》两篇论文及其点评附录于后,供参考。
入世促进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提出建设文明,已经并且还将对国家审计的发展产生积极地推动作用。除了对一般审计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外,甚至可能推动对审计体制、审计立法等深层次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而引发国家审计制度在新的发展阶段的重构。审计事业必将与社会文明进步同步发展。与此同时,国家审计的风险问题已然,并引起多方关注,而且还将引发更多的国家审计风险,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加快探索和研究控制和防范风险的方法和途径。
审计风险通常是指外部审计的风险。现在大多数审计风险研究的文章,从给审计风险定义的概念,或引用国外研究的概念,以及由此所进行的分析、论述,都可以看出,它指向的是社会审计风险,而非国家审计风险。许多人,甚至是一些有相当水准的专家、教授,认为国家审计并没有审计风险问题,或者说很小,对国家审计风险研究显然有所滞后。其实,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面临的风险有很大的不同。探索和研究控制和防范国家审计风险的方法,需要首先弄清国家审计风险特殊性。
国家审计风险与文明和审计的发展密切相关。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国家审计的风险是不同的。在封建王朝时期的审计通常没有实质上的审计风险,中央高度,“官大一级压”,审计仅仅是御用工具。随着社会进步、的发展,在国家管理方式上也随之转变,分权、分治普遍实行,同级间平行制衡机制和下对上广泛的监督,使作为组成部分的审计工作的质量也同样面临质疑和检验,这就产生了审计风险。审计的越大,受监督和检验的力度也应该越大,审计的风险也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看,审计的风险水平与文明的发展水平是同步的,审计风险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一旦国家审计发生体制变化,脱离而成为立法或司法机关,审计风险就会有新变化。社会审计则不同,社会审计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仅服务于经济发展某个特定阶段。与、的发展、变化没有直接的关系。它的风险不是随着社会进步、文明的发展而上升,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市场风险的增加而增加。社会审计风险是从市场经济需要社会审计开始就存在的。
国家审计风险的社会性特征。社会审计的风险通常产生于社会某个利益阶层因为相信社会审计的意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而被控赔偿损失,一般只涉及某个注册审计师和某个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他无关。而国家审计的风险不是一对一的质疑或者被控损害,赔偿损失,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心理、名誉等方面的损失。因为审计具有执法性质,审计行为一定程度上说属于行为,一旦发生审计风险,所造成的后果远比社会审计严重。特别是当审计风险的产生是因为行政干预使审计偏离“依法审计、客观”原则时,甚至可能引发对整个的不信任,影响范围更广,更具性。
国家审计风险的复杂性。《柯勒会计辞典》对社会审计的风险概括为二点:一是已鉴证的财务报表实际上未能按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的可能性;二是在被审计单位或审计范围内存在重要错误,而未被审计觉察的可能性。分析社会审计的风险确实不外乎这两条。而且,社会审计对财务报表审计只按准则的发表规范的审计意见,并不需要完全准确,就大大降低了风险。但国家审计的风险却比此复杂得多。除了审计技术方面的原因外,作为行政执法行为,程序不到位会产生风险;审计不充分会产生风险;审计定性不准、评价不当会产生风险;审计处理宽严失度会产生风险……,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行使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国家审计风险除了审计主观因素外,还有很多来自外部的因素,如行政干预、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社会不良倾向等。而这些外部因素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的控制难度。加之,国家审计风险的控制必须建立在成本-效率原则的基础上,就更增加风险控制的艰巨性。
从国家审计风险的特性,我们可以看到,审计的风险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明的逐步推进而增长,随着审计的增强而增加。国家审计的风险因社会的变化、审计体制的转变而不同。在现阶段,国家审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以下方面:
(一)审计。新中国审计制度恢复建立二十年。经过广大审计干部的不懈努力,以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应当说现在的审计常好的。各级党委、、都非常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但同时我们也应地认识到,越是重要,越是得到社会信任,越是应当保持职业谨慎和。现在还在深入,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要走。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制度、规范问题常突出的。市场经济制度下法律制度的不统一、不协调,更是增加审计风险的重要原因。
1.对国家审计的社会期望差。社会对国家审计的高期望与国家审计能发挥的最大作用之间永远存在差距,这种差距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潜在的审计风险。如,假帐问题,国家审计的目标“真实、、效益”,真实是第一位的,怎么现在审计开展这么多年,反而越来越严重?一个单位审计后不久,这个单位的领导人或者某个中层干部出问题了有人也会提出疑问,审计怎么没审出来?诸如此类有很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后,有不少人存在这个干部能不能用,有没有问题,审计部门说了算的想法,试想审计能做到吗?如果真是这样,审计背负多大的责任和风险啊?在普遍存在信任危机的社会背景下,审计还是敢于的,所以,社会寄予国家审计很大期望,我们有些审计机关的领导也沾沾自喜,这种倾向十分。切不可以为国家审计能包打天下。
2.法律制度存在的不统一、不协调问题。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审计的依据,是审计判断、优劣、高低的标准,但恰恰就是这个依据和标准,现在存在不统一、不协调问题。从现有所知的国家审计涉诉案件分析,大都由此引发。部门法与部门法、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部门法与部门规章、部门法与地方规章等等之间的矛盾冲突,给国家审计在法规依据的适用上带来困难。尽管现在审计机关对重大、重要项目,实行复核和审计会议制度,严格把关,但稍不留神仍会涉诉,甚至在诉讼中败诉。
3.审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存在不足和误区。什么是审计?审计能干什么?这些基本问题还很难准确回答。社会包括党委、、等部门领导对审计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审计宣传。但恰恰是审计宣传存在片面性,使社会对审计知识的了解不够全面和准确。比如,审计查处大要案,一时间这成了审计宣传的最大卖点,社会上许多人就把审计当成“反贪局第二”、“纪委、监察局第二”,其实,审计只是揭露违法犯罪的一些线索,或者帮助执纪、执法部门运用审计这个专业技术调查取证罢了。还有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后,社会上对审计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审计怎么能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这个概念多广啊;还有一种是不怀疑审计的能力,领导干部的所有经济责任问题都应由审计审,纪委、监察问审计:这个干部到底有没有问题?组织、人事部门问这个干部究竟能不能用、能不能提?其实这些都是对审计知识的认识局限造成的,过高的社会期望往往与不恰当的审计宣传密切相关。
1.审计理论研究的短期化。首先表现在国家审计基础理论研究的不重视、不深入。国家审计有没有理论,应该如何开展着眼于长远发展的理论研究,这已经成了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审计机关建立之初,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的干部都热心审计理论研究,勤于学习、勤于思考,边工作,边研究理论问题。但现在,地方审计部门忙于审计业务,与领导忙“政绩工程”相差无几。学术研究、理论学习的氛围大不如前。而且理论与实务的分离越来越明显。为了使理论研究紧密联系实际,现在又有理论研究迎合和实务需要的倾向。审计实务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使审计风险因素大为增加。
2.审计技术方法落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管理水平的提高,审计方法已经明显地呈现三个发展阶段:帐表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但是说实话,现在我们大多可能还处于帐表基础审计阶段。重要性水平分析、内控制度测试等审计方法,在审计实施中都少有成功运用的范例。现在要引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恐非易事。另外,众所周知的网络技术在审计中的应用问题,进展缓慢,除了硬件因素外,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计算机审计的诸多软件也十分不理想。在财政、金融、税务、海关等领域开发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后,要以人工审计智能化的财务会计系统和管理系统,不言而喻,风险水平大大提高。在当前舞弊技术翻新、假冒伪劣泛滥的下,审计技术方法的落后显然也增加了审计风险。
3.审计体制亟待创新。对现行的审计体制理论界和审计实务工作者都已经普遍感到不适应依国、强化监督的需要,领导下的国家审计,其性显然不足。审计业务上级领导为主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同级的约束,增强了性,但由于干部、人事、经费、计划等方面的地方管理,审计业务上级领导为主所发挥的作用有限。党的提出加强对的监督和制约,发挥司法机关、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给研究审计体制了空间。学认为绝对导致绝对,越大所受的监督力度也应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的监督力度应当大大加强,国家审计应当成为监督的重要力量,而不是内部约束的力量。其实现在审计也已经不仅是内部监督的机构,其职责范围已经超越了体制,但这恰恰是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
4.审计管理的统筹、协调、综合能力低。现在审计机关对外信息交流和审计对象的信息收集分析处理能力都不高,信息资料的积累很少,审计人员在进入审计前,对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的实际情况大多数没有什么了解,所以,审计实施方案通常只是一个程序,其本身缺乏针对性,不具可操作性的。审计机关内部分工过细,也影响内部审计信息的交流、沟通和相互利用。由于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对性质相同事项的定性、处理,不同的人员会有不同的主张。这些都是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因素。
从上述因素分析可以看出,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风险控制和防范有很多工作应当做。即便是客观的因素,审计机关也可以通过主动行为,影响和促进风险的改善,比如法律制度、社会期望等。除了审计体制问题外,现阶段国家审计机关应在以下方面强化风险控制和防范。
1.收集国家审计风险案件资料,组织风险分析,开展风险教育,增强国家审计干部的风险意识。自《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审计涉诉案件已有风闻,其中也有败诉案件。但是,具体情况恐怕只有当事的审计机关才知道,而没有利用来作为经验教训总结。这导致了国家审计自身对风险问题认识不足,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往往措手不及。因此,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首先必须加强风险教育,增强审计机关领导和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而且,这种教育必须是以实事为根据的案例教育,而不是空洞的。所以,做好对审计风险案件的收集、分析、整理工作也尤为重要。
2.全面加强审计宣传,营造良好社会。宣传对扩大审计影响,加快审计,提升审计地位和作用,意义重大。但宣传在反映审计某方面作用的同时,往往扩大了审计的效用,给人以错觉。对此,我们应当。应当保持正确的审计宣传导向,不要社会。要让社会正确认识审计的作用和发挥作用的方式,还要结合审计宣传,普及审计知识。只有让,包括领导,了解审计,才能正确地依靠审计、运用审计、支持审计、理解审计。
3.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审计方法的科技含量,以应对科技发展而增加的风险。计算机技术在审计中的应用问题,对审计和发展的重要性人所共知。其实对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同样重要。计算机系统下发生一般性差错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隐藏重大错弊不被审计发现的可能却上升,没有同样先进的科技手段的运用,审计风险必然增加。所以,必须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快研究开发计算机审计技术。
4.增强审计计划的性。审计风险是与审计质量密切相关的,而审计质量是需要人力、物力和时间保障的。在审计的人力、物力既定的情况下,审计的计划安排要满足审计质量的要求,才能降低审计风险。但目前,审计计划往往无法由审计机关自主掌握。在计划以外,党委、、、纪委、组织、司法等部门都可以要求审计配合有关工作,而且通常任务急、时间紧,加之社会期望又高,审计风险徒增。这种任务的增加,大大挤占了正常项目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在进度计划、检查评比和年终考核等的制约下,往往会以审计质量为代价。所以,要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保持审计计划的性非常重要。
5.严格规范审计程序。现在的国家审计机关属于部门,而且随着社会对审计工作信任水平的提高,审计的也随之扩大,审计的权威在不断增强。与此同时,随着整个社会意识的增强,文明的发展,对的监督和制约也在不断加强。因此,国家审计在开拓、创新、发展中,必须不断加强约束,以防止、错用审计。其中,主要的措施就是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当前,在执行审计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计前的准备不充分,致使审计方案的制定留于形式;审计实施中缺乏重要性水平分析;没有或很少运用内部控制制度测试的方法;审计的复核制度没有发挥足够的作用;审计处理受行政干预,审计处理难问题依然存在等。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审计,审计,依然是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的主要方法。
6.提高国家审计的透明度,淡化审计处理权。随着化进程的加快,的行使必然趋于透明。对违纪违规问题将更多地依靠社会和的力量予以追究。国家审计也应如此,审计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当通过程序移交司法机一步调查确认,并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审计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应及时公布,通过社会压力,促其纠正,并通过,防范同类事件发生。审计机关要强化审计结果、审计信息的发布、通报、公告等一系列提高透明度的手段,逐步淡化审计处理权,以防止通过审计处理权谋取不当利益,也可以提高审计的性。审计公开化必将促使审计机关加强质量管理,强化风险预防机制。
7.改善内部管理协调,扩大信息交流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应当建立综合的对被审计对象进行信息资料搜集、分析、整理、利用等一系列制度,包括受理举报,为审计立项、制定审计方案、审计实施服务。要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交流,提高审计信息的利用水平。
控制和防范国家审计风险,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其中,最关键的是增强审计机关领导和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社会发展的潮流,及时建立相关机制,与时具进,开拓创新。只要我们正视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就一定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首先来回顾这篇文章的意义在哪里?我个人认为,这里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选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确是现实需要,二是目前这方面的研究确实太少。回顾现在已经发表的文献可以发现,有关国家审计的研究总的是文章少,内容浅,线条粗、措施空。所以他这个文章就很有必要了,也就是说这个文章的选题极富现实意义,题目选得非常对。
我个人感觉到,第一个是写文章要通过归纳和总结,得出一个结论,还要再去检验。像上午陈晓教授做的论文,内容就是一个解释说明,就想归纳一种现象。但国内有些文章,不仅仅是在国家审计风险方面,在很多方面都有太多的创造发明,都喜欢用新名词,提出几条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对策,这是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文章所共同存在的一个特点。大家都不愿意去解释一个现在已经有的现象,和去说明一个现在已经有的东西,都不愿意往下深做了,都想再提出一个高度概括性的,能够流芳百世的新名词,这是目前的一个基本情况。第二个是,对策研究和学术论文的关系。因为本文纯粹是一个对策研究,所以我想讲讲两者的关系。对策研究能不能叫学术论文呢?以我个人观点,对策研究完全可以称之为论文,但前提是必须要有研究,只有有研究,才能叫论文。由此产生的第三个是对策研究情况下的三段论:现状、原因、对策。我们将这种文章称之为三段论文章,目前这种文章有很多。那么这种文章如何体现它的学术性呢?也就是如何体现它的研究呢?如果说是泛泛谈几句,我想信谁都会说,这也就是有太多的聊天式的文章在我们的上发表的原因,我们称之为散文式的论文,严格来讲这种文章不能叫论文,它只能叫文章,因为它虽然有结构,有段落,观点非常全,但没有论述。那么对对策研究哪些方面可以做研究呢?比方说,在原因分析的深度方面,在对策的可操作性方面,在政策的支持力度方面等等。要能够为你的提供一定的支持,这种东西叫研究。如果你仅仅泛泛地提出了3个问题,那么我想就是宋教授刚才所讲的,这是一个大题的一个大纲,所以如何去深化原因,如何提高对策的可操作性和如何去加强的支持力度,也就是说不是泛泛的,不是归纳的,也不是简单地总结前人已经做过的一些东西,这才叫研究。
对于上述问题,我做了一个文献回顾。关于国家审计和审计风险的题目共有31篇文章中,一般的文章长度在3-4页,在我看来,在3-4页纸里面将国家审计的风险的控制是不可能的,所以找了一些文章篇幅相对比较长的,注意他们的页码。廖洪教授在1999年有一篇文章,讲国家审计风险的几个问题,《经济评论》,1999-3,115-117页。尹桂风,“浅谈国家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大学学报》1999-12,50-52页。谭劲松在1999年,“试论国家审计风险”,《审计研究》,1999-6,29-38页。王会金、尹平,“论国家审计的风险及控制策略”,《审计研究》,2000-2,28-34页。张红英,“浅谈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及防范策略”,《嘉兴学院学报》,2001-1,51-54页。我觉得这6篇文章基本上将所有的审计的问题,目前所讲到的全讲到了。他们的相同之处在于结构内容基本相同,全是三段论文章,包括谭劲松的文章在内。所有的文章都包括国家审计风险的涵义、种类、特性、表现形式、成因、对策,架构都一样。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会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它的特性,分析种类,分析定义,分析对策。有的从宏观和微观,有从审计过程来看,有些从审计关系来看,有些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来看。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都离不开前面的三段论。总体来讲,这些文章(无论长短)包括我的文章在内,都有一个问题就是文章少、内容浅、线条粗、措施空,即缺乏深度、口号多。别说9页,就是90页也写不完国家审计风险的控制。所以说内容浅、线条粗、措施空已经成为研究这一类问题的一个通病了。所以现在看来做这个方面的研究就有问题了。 能说的都说了,剩下的就是不好说的了,也就没法说了,要说就很难说了。所以接下来还能干什么呢?我个人感觉常不好做,很难再做这个问题。但如果你一定要做的话,千万不要重复,要先查文献。当你把所有的文献查完以后,你就会觉得你无话可说,你什么都说不出来。因为你没有能力再往下做了,你既不能分析深层的原因,也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能够操作的见效的对策,你也不能对你的操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政策支持,你能干什么呢?你什么都不能干,你只能去发发文章,发发言,别的什么你都不能做,所以在基本框架都差不多的情况下,关键是怎样具体和深化。那么该如何去深化呢?我思考了很多,我想有是可以做的。一个是做案例。看看通过案例研究能不能找出一点国家审计风险的产生过程和防范措施,能否从中吸取点教训,我觉得这样可能是可以做下去的,这样做可能内容还有一点深度。第二个是做制度。做整个现有的国家审计体制所导致的或者说整个中国的社会体制所导致的国家审计风险,因为有些不是审计机关所能做到的。第三个是在文章里面作者提出的诸多对策中,我非常欣赏其中的一条,就是透明度。透明度这个问题(包括这次)非常有意思,都是透明度的问题。如果说透明度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么可以说中有一个很大的社会进步,所以我觉得可以就某一个具体的问题展开往下做,应该说比泛泛地做三段论文章要好得多,这是我的一个初步想法,跟大家商量看有没有可能做的。
有关这篇论文的其他几个问题,第一,关于学术论文的基本规范。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附注,看不到参考文献,也看不到引文出处和注释,什么都没有,所以它常不规范的一篇文章(如果要叫论文的话)。第二,作为论文来讲,表达一定要严谨。我列举几句文章里面的话,我觉得是不够严谨的。例如,国家审计风险的控制必须建立在成本?效率原则的基础上,就更增加了风险控制的艰巨性。我想问的是,有什么不是建立在风险和成本效率的控制基础之上呢?好象没有。任何事情都是建立在成本效益控制基础之上的,而不仅仅是国家审计风险,这是第一点。又如,对国家审计的社会期望过高和审计风险之间有没有一个直接的逻辑关系,大家希望你做好会导致风险吗?我看不出来。如果有的话,恐怕中间要把它连起来,我希望知道不好的风险在哪里?这是第二个,因为最后的评价不是我,而是有一个的客观标准来评价。第三,我相信宣传和普及不足和审计风险没有关系。大家都不知道的话,跟你风险有什么关系。你做得不好,做得好它有一个标准去判断的,到不是说大家不了解,专业上不了解,所以我不知道宣传和普及不足和审计风险之间有没有联系。还有一个是审计理论研究的短期化和审计风险有什么联系。从广义上讲,所有的理论研究都会导致实践的缺陷,审计理论研究也不会例外。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就什么都不用谈了。关键是文章中所讲的这种研究和你的风险之间有没有联系。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联系之外,有没有更特别的联系,如果没有,我相信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第四是有些措辞在论文中显得比较。比如文章开头说“有许多人,甚至一些有相当水准的专家教授认为国家审计并没有审计风险问题”。这句话没有任何的文献支持,这几句话平时谁都可以说出来,但要在论文中写出来,就必须有文献支持,引文出处。是谁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比如谭劲松在哪一天讲过,陈晓在哪一天讲过,你可以说出来,虽然他们并不是具有相当水准。第五个,如何支持一个论点,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讨论。论点的支持我认为非常重要,但我觉得文章中找不到任何论点有某个东西在支持它。作者陈述了很多观点,但我看不到观点背后的支持是什么。最后一个是篇幅和论文的关系。这一定会影响到你研究的深度,短短的4页纸是不可能做到那么多的东西的。所以如果你涉及的内容比较广的话,在篇幅有限的情况下,讨论的深度是不可能深的,这就是所谓的做文章点到即止式的研究还是做深入透彻的研究,现在的三段式文章,更多的是一种点到即止。
【摘要】大量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围绕上市资格(保壳)和配股资格开展了大量的盈余活动。本文通过系统考察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与“保壳”和配股资格之间的关系,发现我国注册会计师己具有了相当高的职业判断专业水平,能够发现上市公司的一些财务问题,也开始对上市公司的某些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开始说“不”。然而,这种性十分有限,当事关配股等关系到上市公司切身利益的事项时,注册会计师更多的可能是选择沉默。我们的研究还表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尚不能代表审计质量。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国民经济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无法比拟的重要性,会计信启、的失真,轻则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重则会造成社会动荡。为此,朱?基总理在为国家会计学院题词时发出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准则,不做假账”的内心呼吁,要求会计人员恪守、客观、的原则,不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不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安然事件发生后,美国总统布什要求企业财务主管发誓不做假账,则推出了防止假账发生的Sarbanse-Oxley会计法案。
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负有重要责任,其性对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性。性越高,意味着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协商、抗衡的能力越强、勇气越大,表达自己的真正意见、向客户勇敢地说“不”的可能性越高,因此在遵循正常的审计程序的情况下,他们出具的审计意见的可信度越高、参考价值越大。对于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客观、是它赖以存在及发展的信条和灵魂,而性又是灵魂中的灵魂。一旦注册会计师了性,他们的审计结果的性和客观性就会受到投资者们的怀疑,有用性也就打了折扣,审计报告对投资者的决策行为产生的正面影响就会越来越小,最终无人问津,甚至危及整个行业的。
然而,审计师的性常常因为与其审计对象的双重关系而受到损害:一方面需要遵循审计准则对会计报表的性、公允性、一贯性发表意见,另一方面,其又取决于审计客户的多寡。亦即,他们面临着在必要时向客户说“不”,但又不能不考虑是否会因此失去客户的两难选择,从而导致审计质量下降,这一点由安然事件中安达信(AA)所扮演的角色得到充分体现。为了提高我国审计师的性,有关部门对我国的审计师市场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变革,这包括自1995年以来审计准则的不断制定与完善,1998年开始的会计师事务所与所挂靠的单位脱钩改制,2000年推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重组等等。海内不少学者的研究表明这一系列变革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在规范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审计师性方面。例如,Defond, Wong and Li(1999)以第一批审计准则的施行为触发事件,以1993-1996年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经验数据为基础,检验了“新准则的施行提高了审计师性”的假设,并得到了正面的结论。沿用Defond,Wong and Li的研究假设,吴溪(2001)考察了1997-1999年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有关特征,进一步支持了他们的假设和结论,即审计师性在显著提高。王跃堂、陈世敏(2001)以1997、1998年的上市公司为对象,通过对脱钩改制前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进行参数检验的单变量分析和建立分析测试模型的多元分析法,发现脱钩改制显著地提高了审计的性。另有研究表明2000年我国证券审计市场发生的性合并重组事件扭转了审计市场集中度的下降趋势,有利于我国证券审计市场的良性发展。李爽、吴溪(2002b)在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研究中,找到了制度因素与审计质量关系的新,得出制度因素增强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具有积极引导作用的结论。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审计准则的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和合并重组等举措对提高我国审计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也有研究(如陈晓、王鑫,2001)观察到市场对保留审计意见没有显著反应,表明这些审计意见没有信息含量。这引起了我们的思考:既然审计师的性有了显著的提高和改善,为什么投资者对这些审计意见采取了不信任的态度。注册会计师的性是否在提高?如果是在提高,是否真的象前面那些学者的研究结论一样显著地提高了呢?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是否真的敢于向他们的客户说“不”,还是避重就轻,一方面给监管部门一个的印象,另一方面又不至于在重大事项上得罪其客户?我们希望通过更加严谨和全面的研究,找到关于我国注册会计师是否真的敢说“不”的性。
注册会计师要自己的性,面对失真的会计信息时,他们就会该说“不”时就说“不”。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多来源于为满足再融资监管要求而开展的盈余活动。我国证监会公布的有关监管条例中,有两条明确提出了上市公司应该达到的盈利指标:(1)配股政策,“最近三年内净资产收益率(ROE)平均每年10%以上,但每年不低于6%①”;(2)对亏损公司的惩罚政策,“对于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证监会将给予特别处理(ST)的处罚,对于连续三年亏损的公司将给予摘牌的处罚”,换句话说,我国的退市制度是基于会计利润是否大于零的。对我国的上市公司而言,配股一度是增加公司权益资本的唯一渠道,因此获得并确保配股发行权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控股股东的“头等大事”,没有配股资格的公司自然会“千方百计”挤进达标范围。而那些因为连续亏损而被特别处理(ST)面临停牌的公司,不仅会失去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资格,其管理人员也要承担经济和地位上的损失,同时还会面临来自当地的压力,这就使上市公司产生了为获得配股资格或“保壳”而利润的动机。因此,当上市公司面临配股、或处于亏损边缘时,就极有可能会计数字,以致出现了所谓的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布的 0和6%(10%)现象②)。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维持较高的性,他们就应该出具负面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孙铮、王跃堂(1999)在研究注册会计师是否运用说明段变更审计意见时,对1995-1997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以及每类审计意见所对应的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等一些财务指标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二者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Chen,Chen and Su(2001)同样以我国证券市场1995-1997年的数据为基础,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与净资产收益率落在区间[10%,11%]和[0%,1%]的公司在统计上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这些研究结果表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净资产收益率的“10%(6%)现象”、“0%现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似乎表明我国注册会计师已具有了相当的性,敢于对通过会计数字以达到“圈钱”目的的上市公司说“不”。真的是这样吗?’这些发现是否具有时间上的一致性?如果是,为什么市场对审计意见没有显著反应?为此,根据我国上市公司的利润主要围绕“保壳”和“保配”的特点,我们提出了以下基本研究假设:
另外,当公司处于重亏状态时,存在三种导致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因素:一是会计上没有做假,但其持续经营的能力受到怀疑:二是为了避免退市,虚假盈利,甚至虚构业务,进行利润;三是因成为高风险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价值下降,而被当作向监管部门显示其性的“替罪羔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为此,我们提出了假设3:
我国《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一审计报告》第二十条的审计意见类型有四种:(1)无保留意见:(2)保留意见;(3)否定意见和(4)表示意见。无保留意见又有带说明段和不带说明段两种。但通常证监会把带说明段意见的无保留意见和其它三种审计意见通称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而把不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称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孙铮、王跃堂(1999)和李爽、吴溪(2002/4)的研究也表明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时存在着变通审计意见的行为,用严重程度较轻的意见类型或意见表述方式代替严重程度较重的意见类型或意见表述方式。根据这些定义和研究发现,在本研究中,我们将审计意见划分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和标准无保留意见两大类⑥,采用二元逻辑回归模型考察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因素。
注册会计师既要遵循相关的规章制度,又要顾及自身的利益和发展,极力保持与被审汁对象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他们需要在这两个互相矛盾的方面权衡和比较,最终给出自身利益最优化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研究假设,我们希望找到上市公司以“保壳”和保配股资格为目的的盈余与审计师给出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之间的联系。根据监管部门对有关ST和配股资格的,我们将最有动力从事盈余的上市公司按照其净资产收益率是否处于微利区间、配股达线区间和重亏区间分成三类。当上市公司的ROE落在某一个区间内时,其对应的ROE显示为1,反之则为0。由于盈余往往存在年度之间的持续性,为了达到配股的目的,上市公司至少要连续三年达到配股线,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会受到特别处理(ST)的处罚,因此需要考察之前两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情况。按同的方法,我们将上一年度的ROE是否在重亏区间和上两年度的ROE是否在配股达线区间进行分类。我们将这些分类得到的二元选择结果作为二元回归模型的自变量,由研究假设知,它们应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正相关。
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注册会计师是否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还与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 营状况等有关,这是因为财务和经营状况越差的公司作假的可能性越高,因此为了准确考察ROE和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对这些因素加以控制。陈晓、陈治鸿(2000)以因财务状况异常而被特别处理(ST)作为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标志,运用多元逻辑回归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困境进行了预测,发现负债?权益比、应收账款对上市公司财务困境有着显著的预示效应。借鉴他们的这一研究,我们选择代表财务杠杆的资产负债率(Debt Ratio)以及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AR Ratio)作为控制变量;同时,参照Chen,Chen and Su(2001)的作法,代表资产流动性的现金比率(Cash Ratio)也被选作为一个控制变量:另外,在我国,由于许多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明确,而主业不鲜明的公司通过会计作假帐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因此我们还增加了代表主营业务鲜明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比重(OI Ratio)作为控制变量。在这四个变量中,资产负债率和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应与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正相关,而现金比率和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则预期与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负相关。
第三,由于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注册会计师在考虑本年度出具的审计意见时,常常会回溯被审计单位上一年的审计情况(Mutchler,1985;Bell and Tabor,1991;Chen,Chen and Su,2001)。另外,审计师在判断本年度的审计风险时,也可能会参考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意见。因此,以前年度公司年报的审计意见类型对当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会有或多或少的影响,为了控制公司以前的情况差异,我们将上市公司上一年度是否被出具非标准
第四,Aharony, Lee and Wong(2000)关于中国上市公司IPO的研究表明中国的上市公司在首次发行股票年度存在着盈余的问题,上市公司的资产回报率(ROA)在首次发行股票的当年达到顶点,隐藏的问题在其后的三年逐渐,ROA开始下跌,存在着盈余的可能性。王振林、汪光成(2000)的研究结果发现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越K,越容易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为此,我们引入了上市公司的上市年限作为另一个控制变量。
第五,Defond,Wong and Li(1999)以及吴溪(2001)等人对我国证券审计市场集中度和注册会计师性的研究均提出了支持“规模越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性越高”的经验。尽管这一研究发现是否成立还有争论,我们还是按照国内外此类研究的通常做法将上市公司是否由年度审计市场份额前十名的事务所审计纳入需要考虑的控制变量中,并预测这一变量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正相关。
第六,由于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市场结构还不是很完善,参与竞争有限的上市公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偏小,尚未形成如成熟的资本市场那样主要由几大(如美国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品牌和规模竞争的局面,因此,在考虑到自身利益时,为了尽量保持与上市公司长久的合作关系,审计师在面对某些情况时是不能说“不”的。因为规模越大意味着审计收费越高,在给定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价值也就越高,即“审此一家,全年不愁”,故而在研究中需要对公司的规模(Size)因素加以控制,该变量的系数符号预计为负。
最后,当上市公司正在争取配股增发权、进行资产重组、准备发行B股或H股,或分配股利红利时,由于这些都是事关客户利益的重大事项,也是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关注的地方,审计师会倍加小心。因此,当公司有分配预案时,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需要更加权衡审计报告可能给客户关系带来的不利影响⑦;由于重组是我国上市公司进行利润的主要手段,重组事件通常会引起注册会计师的格外关注。
对因同时发有B股或H股而存在外资股的A股公司,对外资股的作用通常有两种相互竞争的看法:一是认为外资股的存在能够通过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A股的会计信息质量:二是由于B股或H股要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且B股或H股的审计通常由境外的国际大事务所进行,虽然在这种情况下,A股的审计通常由这些国际事务所的国内合资所承担,但这些国内合资所由于实力较强,同时更看重声誉,因此在出具审计意见时性更高一些,也更谨慎一些。前一种看降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可能性,而后者则会增加这一可能性。为此,我们进一步增加了当年是否有分配预案(PG)、当年是否进行过资产重组(CZ)、是否同时发行了B股或H股(BH)三个有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判断的控制变量。我们预期PG与审计师是否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负相关,CZ会体现正相关关系,而BH的影响则不明确。
其中:因变量AO为审计意见: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取值为1,标准无保留意见为0。 Z是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线性组合。解释变量包括:上市公司本年度的ROE;本年度的 ROE是否在微利区间(0,1% ]、配股达线% ) ]或重亏区间(-∞%--10% ]内,上一年度的ROE是否在配股达线% ]或重亏区间(-∞--10% ]内,以及上上年度的ROE是否在配股达线%)]⑧内,若处于其中某一个区间则为1,否则为0。控制变量为从上市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征中选取的11个变量,变量定义见表1。
ROE:List:Loss:Right:Last Loss:Last Light:LL Right:Cash Ratio:Debt Ratio:ARRatio:OIRatio:Size:Age:PG:Auditor:BH:Last Opinion:CZ: 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哑元变量,0<本年度ROE≤1%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本年度ROE<-10%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6%<本年度ROE≤7%则为1,否则为0;(1998年10%<ROE≤11%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上一年ROE<-10%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6%<上一年ROE≤7%则为1,否则为0;(1997、1998年10%<ROE≤11%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6%<上一年ROE≤7%则为1,否则为0;(1997、1998年10%<ROE≤11%则为1,否则为0〉;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帐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总资产值的自然对数,总资产单位:亿元;公司上市年限;哑元变量,本年度公司有分配预案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公司年报有市场份额前十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上市公司若同时还发行了B股或H股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则为1,否则为0;哑元变量,公司本年度有进行资产重组则为1,否则为0;
由于发行B股等外资股的公司大多选择与境外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而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审计师的性的变化情况,因此本文剔除了仅发行B股或H股而未发行A股的公司,以在深沪交易所上市的至少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1998-2000年度作为研究区间。研究中所用到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股票发行情况、公司上市情况、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报告全文,来自于巨灵证券信息系统(Genius Securities lnformation System)和三大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发行B股和H股情况以及公司上市日期则参考了理工大学中计与金融研究中心的{中国股票市场研究(CSMAR)数据库(2000版)--市场交易数据库}。
在提取审计意见之后,我们首先对这三年中的非标准审计意见进行了初步的统计分析。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三年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和保留(包括保留+说明)意见所占比例基本是稳定的,说明段意见占整个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60%左右,而保留(包括保留+说明)意见则占30%以上,发表意见和否定意见所占比例都很相近。
在选择样本的过程中,我们选择了全样本,即所有公布了年报的上市公司,只要财务数据没有缺失,都可以作为回归样本。由于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的年度报表财务数据不全,必须予以剔除,2000年有15家公司资不抵债,剔除后的2000年样本有1045个观察值;1999年则有13家公司被剔除,得到910个观察值;1998年有8家公司资不抵债,剔除后得到817个观察值。最终,我们得到了三年共2772个观察值的总体样本,样本具体分布见表3。
图一展示了样本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布(ROE),从图中不难看出各年的分布图均有明显的在重亏损区、微利区和配股资格附近出现峰值的特点,且最高峰值出现在配股线%时,峰值的中心也发生了相应的移动。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这种分布和分布的变迁不太可能是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分布和变化的反应,最有可能的解释是为满足监管要求而进行的会计的结果,且围绕配股的的频度远高于围绕保壳的的频度。在重亏区和微利区之间的公司数量极少,表明一些实亏公司通过盈余管理变成了微利公司,另外一些实亏公司则通过做大亏损以利于下年的扭亏或陷入了财务泥潭。
在具体研究中,我们首先将所有的样本数据分成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两组,采用传统的T检验和卡方检验,从单因素分析出发,考察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两个样本组在财务状况和其他特性上的差异。然后,应用逻辑回归分析方法,从整体角度进行综合考察。
表4给出了两个样本组连续变量均值差的检验结果,从该表中,我们不难发现,与预期一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在净资产收益率(ROE)、现金比率(Cash Ratio)显著低于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在资产负债率(Debt Ratio)、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AR Ratio)和平均上市年限(Age)则显著高于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且基本具有时间上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在总资产规模(Size)和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OI Ratio)上的差异则不具有时间上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然而,在差异显著的年份或样本集,变量的符号方向也与预期一致。
注:?????,????和?分别表示通过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均值差是指标准无保留意见样本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样本的平均值之差。另外,Wilcoxon秩和检验的结果也基本与T检验结果相同。
从哑元控制变量看,卡方检验表明(见表5):与预期一致,总体而言,处在微利区间(1ist)、重亏区间(LOSS)、同时发行B股或H股(BH)、被10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Auditor)、当年发生过资产重组(CZ)和上年被出具过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Last Opinion)的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数量显著超过预期分布值,也就是说那些具有这些特征的公司更容易收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而处在配股达线区间(Right,Last Right)和有分配预案(PG)的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数目显著远低于预期分布值,表明当公司处于配股达线区间和有分配预案时,得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可能性较低。这些统计结果初步表明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会权衡审计风险和审计收益,在一些需要说“不”且可以说“不”的问题⑨上选择说“不”,而在另外一些需要说“不”但可能影响其客户重大利益的事项上,更有可能选择沉默。另外,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10大似乎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显著的关系:尽管外资股(BH)的存在从总体上显著增加了得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但分年度看则仅在98年显著。
注:?????、????和?分别表示通过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标”是指标准无保留意见样本中等于1的个数,“非标”是指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样本中等于1的个数,括号中的数值分别是“标”和“非标”样本组中每个变量的期望值。
通过单因素检验分析,我们初步佐证了我们的研究和对解释变量作用的预期。但是,注册会计师在决定给出何种类型的审计意见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这些因素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因此,要对本文进行更严格的检验,需要从多因素角度去分析。为此,我们进行了多元逻辑回归分析,三年总体样本回归结果列于表6,表中B代表逻辑回归系数,Wald则是对系数的显著性检验的统计值。
从表6可以看出,虽然一些在单变量检验中显著的解释和控制自变量在逻辑回归中不再显著,但总体而言,与单因素检验结果一致:处在微利区间和重亏区间对公司得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概率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处在配股达线区间(最有可能会计数字)对公司得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则没有显著的影响。因此,总体样本逻辑回归分析结果倾向支持1和3的成立,而2的成立。这表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了一定风险意识,并具有了一定的性,但这种性在关系到所审计对象的重大利益时就不复存在,这一发现与Chen,Chen and Su(2001)的发现不一致。
注:1、?????、????和?分别表示通过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2、模型1是包括全部解释和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3、模型2是假定注册会计师不知道分配预案的结果,即将PG 排除在外的结果。4、模型3是既不包含PG又不包含ROE两个变量的回归结果。
就控制变量而言,在不同模型下,有六个控制变量对出具非标准意见概率有显著的影响:资产负债率(Debt Ratio)、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AR Ratio)、总资产规模(size)、公司是否有分配预案(PG)、上一年度年报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Last Opinion)和当年是否进行过重组(CZ),且系数的符号与预期符号一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通过了10%的检验水平,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有一定的影响,且系数的符号也与预期符号一致。这表明总体而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资产负债率越高,上一年度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或者当年进行过资产重组,那么该公司本年度年报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将会增加;而如果该公司当年有分配预案的话,将使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减小,资产的规模和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也有助于降低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可能性。其它控制变量现金比率、上市年限总体而言则对注册会计师是否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的显著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分配预案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注册会计师在这一问题上很可能与上市公司有某种程度的沟通,即使假定这一现象纯系偶然事件,模型2和模型3的结果表明在排除这一因素后,模型1的基本研究结论仍然成立。
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审计师市场仍然处于一个动态发展阶段,因此有必要分年考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为此,在三年总样本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又分年进行了逻辑回归分析(表7)。从表7可见,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因素各年之间有一定的差异,表明在我国将若干年的样本合在一起分析此类问题的条件尚不成熟。然而,在三年的回归结果中,仍有两年的结果对假设1和3的成立提供了支持。与总体样本回归结果有较大不同的是1999年配股达线哑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该年注册会计师在监管压力下说了一回“不”⑩。然而,到了2000年年报时,这一性又消失了,这很可能与证监会 2001年将非标准审计意见与是否批准配股直接挂钩有关”⊙,这再一次表明当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根本利益时,注册会计师会选择沉默。
就控制变量而言,分配预案和上一年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两个变量展现了很强的一致性和持续性,前者是事关企业利益的另一个变量,后者是注册会计师既可不必太顾虑客户反应又可以向监管部门显示其尽职的可行方法。分配预案的存在无论在三年总体样本还是在分年回归分析中均对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有负面影响,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在公司是否有分配计划这一问题上事先有某种程度的沟通。资产负债率和应收应收账款挣额占总资产的比重三年中有两年显著,表明他们也是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时的重要参考指标。另外,在三年总体样本回归中显著的公司规模变量以及有一定影响的主营业务比重变量,在分年回归中没有一年显著:与三年总体回归结果一致,现金比率、上市年限对注册会计师是否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显著的影响。
最后,纵观整体和分年回归结果,有两个具有一定政策含义而值得强调的控制变量: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前10大会计师事务所(Auditor)和是否同时发行有B股和H股(BH)。 Auditor的系数总体不显著,唯一显著的一年2000年的符号却与预期相反为负,这一结论至少不支持前我国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更高审计性的概念。BH的系数无论是分年还是总体均不显著,表明外资股的存在对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没有预期的显著的负面影响,这一发现既不支持在目前模式下通过发行B股和H股引进海外投资者能够通过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观点,也不支持前一段时间有关引进国际大会计师事务所对A股进行复审可提高审计质量的政策。
通过单变量检验和多因素逻辑回归风险,本研究发现,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性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展现,表现为在一些易发生会计的问题上敢说“不”。然而,这种性更多的是风险回避型的“两难取其轻”的选择结果,或者说是为了规避责任、迎合监管部门希望看到审计师说“不”的结果。在我国制度背景决定的最有可能诱发会计信息失真的配股达标线等其他事关客户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由于说“不”可能失去客户,审计师还不敢说“不”。因此,本研究的基本结论是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了一定的性,但这种性十分有限,尚做不到该说“不”时就说“不”,这也可能是注册会计师尚未能赢得投资者信任的主要原因。
然而,本研究结果也的确表明,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确具有了相当的职业判断能力,能够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某些重大事项做出正确的判断,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值得投资者一定程度上的关注。另外,我们的研究还表明,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尚不能代表审计质量,外资股的存在不一定能够显著改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
本研究发现的学术意义在于,我们的研究表明学者有关我国审计市场的一些研究发现至少在时间上不具有一致性,我国审计市场的规律性特征和注册会计师的性仍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的探讨。本研究结果的政策含义在于,监管部门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性不应过于乐观。在如何提高性这一问题上,通过职业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水平可能不是重点,重点是要减轻注册会计师说“不”时所必须承受的压力,这可能要求将配股达标线下降到更加现实的水平,从而消除上市公司为到达高配股线会计数字的动机。监管部门将审计意见与是否能实施配股挂钩的政策可能会得到事与愿违的效果,即导致注册会计师说“不”时将更加谨慎。如果我们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主要定位在提醒投资者投资风险这一角色上而非将其审计意见与某种制度挂钩,其性的提升也许会更快一些。最后,有关部门力图通过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提高市场集中度进而提高审计性的政策的作用在目前阶段可能相当有限。
首先很荣幸有机会对本篇论文进行点评。去年在大学的时候也是我对文章进行的点评。 我认为,他这次所论述的问题是中国资本市场上审计师是否在实质上具有性,如果审计师实质上具备了性,那么他应该对所有盈余行为说不,特别是对微亏公司和配股公司。他又讲处于临界区间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存在盈余行为,审计师应该会给予更高比例的非标审计意见。刚才作者已经介绍了文章中的三个假设(H1、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与上市公司是否处在微利区间正相关;H2、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与上市公司是否处在配股达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与上市公司是否处在重亏区间正相关)。他的结论是:微利区间和重亏区间的假设支持程度比较高,也就是说这两个区间的公司得到非标审计意见的比重要高;配股区间的支持度低,应当说不支持,也就是说该区间上市公司收到的非标意见可能会更低一些。 中国证监会即使三年内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ROE)平均每年达到了10%,但是如果得了一个保留或发表意见,你就不可能获得配股,所以他现在的结论跟现象是相符的。我觉得文章的贡献是:对审计师性的检验做得比较彻底。原来做性的检验都是很笼统地拿出一些东西来回归。现在,作者把它分成三个不同的区间,然后在每一个区间来检验审计师的性。比较有趣的是他得出的结论:即审计师在能说不的时候就说不,在不能说不的时候就不说不,也就是尽量配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能说审计师有性,所以我认为他的贡献就是把区间做得比较细,实际上这也是我们做研究的要做得。我在上课时曾经讲过副总理讲过的一句话,即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句话非常正确,但它没有任何信息含量。因为大家都知道它是对的,但这句话没法检验。如果谁能检验的话,他就是了不起的大师了,但谁要是说目前他在检验这句话,我也不会相信,因为你不可能做到。我们的研究就是做其中的一个小问题。问题做得越小,做得越细,这个可能是我们的实实在在的贡献,从这个角度讲这也是作者的贡献。
我认为文章的研究还是有一个技术问题, 文章采用回归模型进行考察,一共控制了7、8个变量。我大概看了一下这些变量中有资产负债率、应收帐款的比重,薪金的比重。对这些多重变量的共线性问题,我不太清楚他是怎么解决的,或者说他至少要告诉我们,他关注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重要也可以,但他一直没有提及这个问题,不知是否我提的问题太简单了或是其他什么原因。
文章本身我已经找不到了毛病了,再谈谈与文章有关的问题。第一个就标意见是如何的。按照Watts和Zimmerman的说法,审计师性体现在两个方面,或者叫审计质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胜任能力,二是性。所谓专业胜任能力就是审计师去查帐的时候具备了足够的专业能力能够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缺点------他们偷鸡摸狗的地方。如果你不具备这个能力,人家偷鸡摸狗你还不知道。实际上对你来说,你可以很,但是没有意义。从这个角度,审计质量的第一个指标是要有专业胜任能力。第二个是在审计师发现了被审计单位偷鸡摸狗的现象后,他也敢说。现在我们很多不敢说,这就是陈教授文章中所讲的对配股的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倾向于也不说。还有,如果这个客户很大,我的收入30%压在它身上,比如说,类似于中石化、中化这样的超大公司,一年的审计收入是2、3千万,而我一年的总收入只有1个亿,这种客户我能不说就不说,得罪了他们,就等于把饭碗给砸了。
那非标意见是什么呢?我认为它是一个最终产品。我们所看到的非标意见,它代表了专业胜任能力和性的联合概率。那既然是个联合体,那么我们的文章检验的究竟是专业胜任能力还是性,这是我所关注的。为什么这么讲呢?就是他可以做一个假定。假如说我们的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差异,我也同意作者的意见,即在中国(事务所)无大小之分,事务所再大,也是注册会计师的联合体。就跟市场一样,再大的商场它都是承包柜台的,事务所也是这样。我在做案例时发现,每个注册会计师带几个客户,大的事务所就是注册会计师比较多;马边的集贸市场有20个摊位,大商场里面有200个摊位,对每一个摊位来说,能宰一笔是一笔,是一样的。 我比较赞同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能力大致是差不多的,就是他们发现客户偷鸡摸狗的能力是差不多的,差别就是发现了以后讲不讲。按照作者的意见,非标意见代表了性,也就是说非标意见中已经基本上没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差异,只是代表性。我不太同意这个。为什么呢?如双鹿股份。它1998年的审计意见标,是无保留意见加说明段。这样的意见说明了多少问题呢?我想大家可能还记得(可查上市公司会报字(99)第345号)在意见的表述上采取了变通方式,要注意这是陈教授所说的处于亏损边缘的区间,不是配股区间。问题就在审计师为什么要采取变通方式,我的推测是为了自己。特别是比如说上会事务所,它把所有的问题都告诉你了,这是个无保留意见含12个说明段,所有的问题都告诉你了。如果说事后有人说你审计师没有及时地发现问题,他会说我已经告诉你了,全部在这里,你能说我有错误吗?我没有错误。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的理解是审计师这么变通只是说我发现了问题,至于我的意见是什么,采用的是意见,还是无保留意见,还是标准意见,这个不重要。
【插个另外的话题,文章的审计变量有个连续性,上年的审计意见会决定本年的意见。因为早期大家都知道,上市公司三年 ST就要被摘牌,所以任何一个上市公司ST第三年都要想办法改变身份,这就一定要求审计师配合。正如“宝石电子”案例,前2年连续是发表意见,所以当时一片叫好声,“普华”就是“普华”,能够出具发表意见。在实际上已经出了2年了的情况下,如果再出1年,这个公司就有点麻烦。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到了第3年,普华就不出了。因此,对你这个变量我也表示怀疑,就是说上一年度的审计意见会影响到本年度的审计意见,你如果稍微细分一下,结果可能会不一样。】那么审计师为什么采取变通方式来自己,审计师为什么能够采取变通方式呢?一是监管责任不严,也就是说这么做没关系。中国证监会也很忙,就这么几十个人,天天吃饭还来不及,它怎么能管1000家上市公司的报表审计是否恰当。然后第2个是法律责任有限。为什么这么说呢?即使到今年高等法院的9号文件,审计师的法律责任还是比较轻的。不象在美国,安达信出了一个安然的审计报告,当时曾想要拿出8个亿来买个平安,可不行。但是即使整个公司被搞死掉了,可后面的民事责任还要跟上来,钱该赔多少一分也不能少。若在中国的线之类的(即特别少),基本会是这样,所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很有限的。当然中国的注册会计师有另外一个责任,就是刚才作者所说的:有事没事先抓起来再说,那是另外一种责任。由于这个责任,现在已经抓起来很多了。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小概率事件。一旦是个小概率事件,对人就起不到足够的作用。这样的话,我就认为在中国非标的无保留意见,它只是证明注册会计师发现了问题,发现了客户存在偷鸡摸狗的行为,但是它报告采取了变通的方式。所以我对作者所研究的最大疑虑是:你的研究到底是性还是专业胜任能力?我的理解是专业胜任能力。如果你研究的是性的话,你的意见就必须细分。非标意见中要把保留意见加说明段一起处理,否则的话,这可能不是研究性问题。当然研究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然后是第2个问题,这属于是杞人忧天了,也就是中国的审计制度问题。以前大学生流行:“To be a lot is a question.” 现在我要讲,“To be a lot is not a question.”为什么这么讲呢?在SARS期间,广州的全部是正面的,我认为一点影响也没有。先来看一下几家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郑百文1998?2000连续三年是表示意见;银广夏、蓝田股份是众所周知的问题股,但照样复牌;通海高科已被定性为欺诈,但要求一定要上市。蓝田股份的复牌是一个突然事件,改成生态农业后很快就复牌了。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讲,审计师出具什么样的审计意见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呢?我觉得没有影响。换句话说,当通海高科、蓝田股份高层要求它复牌的时候,审计师所能做的是什么?是秉承高层的意思签一份无伤大雅的审计报告。所以从这个问题来看,中国的审计制度,我说如果是杞人忧天的话,就是从根本上性,如果从根本上性的话,我们这些学者在瞎什么呢?对我来说,我自己也不了解,所以向作者及在座各位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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