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电 经批准,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以下简称《》),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贯彻《中华人民国民》,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以人为本,突出问题导向,规范和加强军队人员婚姻管理工作。
新修订的《》共5章26条,修订内容主要是调整军队人员初婚年龄,取消士官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年龄,明确“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对军队人员与结婚对象结婚的情形作出明确;区分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杨得志之子南阳事件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等,规范不同类型军队人员申请结婚和离婚的办理方法、审批权限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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