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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包括三个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其中,质量互变规律是最简单的一个规律,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常有涉及,本文将辨析此规律的内容,力求考生有个清晰的认知。
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性。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认识事物的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比如水和冰,一个是液体,一个是固体,它们是不同的质,即是不同的事物。
量: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性,只有认识量才能更准确地认识质。认识事物的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比如水,我们可以说它的温度是23度,容积是2升,装了3个瓶子等用数量来表示的性。
度: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要注意的是,度是个范围,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关节点或临界点。比如水,要想维持它作为液体的性质,就必须在0-100之间,低于0就会凝结成冰;高于100就会蒸发成水蒸气。
【解析】BCD。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影响事物的质,质与事物才是直接同一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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