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哲学界权威学术期刊《哲学研究》今年第4期刊登了署名“陆杰荣、杨伦”的文章《何谓“理论”?》,其中陆杰荣系辽宁大学副校长,杨伦为北师大在读博士。《何谓“理论”?》一文涉嫌抄袭自云南大学王凌云多年前的一篇讲稿《什么是理论(Theory)?》。王凌云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什么是理论(Theory)?》确系他于2002年所作,2004年他以“一行”的笔名发表在网上,并为“中国学术论坛”和“左岸会馆”转载。经过王凌云与早报记者比对,陆杰荣、杨伦版《何谓“理论”?》至少有80%内容原封不动复制了王凌云的文章。
在《哲学研究》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中,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为第一署名,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科学院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为第二署名,文章发表在2009年4月的《哲学研究》第81页至87页上。王凌云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他对《何谓“理论”?》一文比对后发现,全文除了将他写的《什么是理论(Theory)?》开头和结尾部分稍微修改、添加一些句子,并在某些句子上稍作局部修改之外,陆、杨合著的文章80%以上内容抄袭自他的文章。在王凌云看来,陆、杨合著的《何谓“理论”?》一文最大的贡献可能是,“将我的讲稿中不够规范的注释和参考文献做了一点补充。”
根据网上显示的信息,王凌云写的《什么是理论(Theory)?》曾由“中国学术论坛”和“左岸会馆”转载,转载时间分别是“2004年1月12日”和“2004年1月14日”,网上的文章后面的落款为“一行2002年12月28日于海甸岛”,文章来源为“蜥蜴子”论坛。据王凌云表示,“《什么是理论(Theory)?》一文,是我在2002年12月在海口市海南大学所撰的一篇哲学习作,当时我正在准备报考海南大学社会科学中心的外国哲学研究生。2003年上半年,我受朋友刘斌先生之邀,曾在中南财经大学南湖校区做过一次针对本科生的,的内容就是这篇习作中的观点。因此,我在这篇习作的标题中加上了‘讲稿’的字样。2003年,该文在网上第一次被刊发,是在我和我太太合办的私人网站‘蜥蜴子’的论坛上(由于未给服务器续费,该网站2008年就关闭了,因此最初论坛上的相关网页现在已经不复存在)。2004年1月,学术网站‘中国学术论坛’的编辑看到了这篇文章,便将它转载到‘中国学术论坛’上。此外,还有许多学术网站曾转载这篇文章,诸如‘朝圣山之思’、‘左岸会馆’等。学界有许多青年学者曾浏览过该文,如‘朝圣山之思’的站主海裔和‘道里书院’的总版主柯小刚等人,皆可以证明我是该文作者。”
陆、杨合著的《何谓“理论”?》除了几乎整体涉嫌抄袭王凌云的文章之外,王凌云还发现,陆、杨合著的《何谓“理论”?》中有两大段涉嫌抄袭自他已公开出版的《词的伦理》一书,“有两大段内容是对《词的伦理》一书166页、168页和169页上相关段落的拼接。”《词的伦理》一书于2007年由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作者署名“一行”。王凌云称,“一行”即他本人。“2006年7月,我受邀参加《经典书写》(现更名为《经典与书写》)丛书编委会。《经典书写》第一辑中出版了我的《词的伦理》一书,同时我的另一本书稿《直观与经验》也在2006年7月交给了丛书主编柯小刚和丛书编辑李春安。在《直观与经验》的书稿中,就收录了《讲稿:什么是理论?》一文。此事可由柯小刚、李春安两位。”王凌云说。
“我已经将所有能证明陆、杨抄袭的文件和网页进行了扫描、打印,并已经在公证机构进行了公证。对于这件事情,我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王凌云对早报记者说。
早报记者就此与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联系采访,但截至发稿时,一直无法联系到其本人。对于这起抄袭嫌疑事件,早报将持续关注。
王凌云:我是今年6月12日下午才发现这一事件的。当时,我正在参加云南大学哲学系的每周例会,顺手拿来一本《哲学研究》,看到“何谓理论?”这个标题就对其产生了兴趣,一翻才发现陆、杨的文章全文都是抄袭我的。当时我们系的许多老师都在场,后来我在系办公室的电脑里搜索到了几个转载我论文的网页,他们才相信我说的是事实。
王凌云:从1999年底起,我就用“一行”这个笔名在网上刊发大量的哲学和诗歌作品。我2005年以前所写的大部分哲学和诗学文章都用这个笔名发在网上。我用这一笔名,在学术网站“思想的境界”和诗歌网站“诗生活”上都设有专栏。诗歌界的朋友和哲学界的许多青年学者,都知道“一行”就是我。有心的读者,还可以将网上的一行讲稿《什么是理论(Theory)?》与我已经出版的著作《词的伦理》中的两篇文章(《朗诵,或的声音》以及《观看中的》)对照阅读,你们会发现,这篇文章的风格和观点与我的另两篇文章是完全一致的,且有多处细节上的相同可相互印证,足以证明该文出手。
王凌云:我已经将这些网页信息提交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因此这些网页日期的真实性得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网上那篇文章是我写的,很多。除了我的专著《词的伦理》以及许多师友的佐证之外,关键的在于这篇文章的落款处“一行2002年12月28日于海甸岛”,这是谁都不能冒认的,因为我当时就在海口市的海南大学校园里面,而海南大学在海甸岛上。
任何哲学专业人士只要对比一下陆、杨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文章与他们发表的其他论著,就可以发现此文在行文风格、思维密集程度和思想品质上的重大差异。而如果他们读过我的其他文章,就能发现此文的风格和思想品质与我的其他文章完全是连绵一体的。事实上,陆、杨二位在把我的两篇文章硬性拼接在一起时,出现了观点的混乱和自相矛盾。文章前面声称“理论”是对“eidos”即idea或纯形式的观看,后面又声称理论所看的不是idea或“纯形式”,而是物的外形,这是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抄袭的是两篇不同的文章,其中一篇讨论的是理论,另一篇讨论的是诗歌。理论的观看方式与诗的观看方式当然不同,一旦硬性拼接只会出现混乱。梦见家里着火
王凌云:我的要求很简单:陆、杨两位必须在上公开承认抄袭并且向我道歉,同时他们应向《哲学研究》告知这一侵权事实,促使《哲学研究》将该论文的著作权归还给我。同时,经济上的赔偿也是必要的。我并不想妨碍任何人的前途和事业,但是,属于我自己的正当,我一定会争取,因为他们了我,也了中国学术。任何“私了”都只会加剧学术的蔓延,都是对阿伦特所言的“赋予人以人性”的公共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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