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将eID身份识别结果作为案件裁定的决定性证据,认定了一份在线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有效性。
9月26日,央视10套《科技之光》节目对这起案例进行了报道,并邀请工信部特约顾问郭宏杰先生针对公安部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eID)、电子签名、电子票据等热门问题进行了解答。
案情回顾
申请人张某与上海某公司就线上签署的劳动合同有效性存在争议,申请人质疑线上劳动合同的真实性,认为其并无法律效力并要求企业依照相关条文规定支付二倍工资。
经仲裁庭调查了解,张某使用加载eID的工商银行金融IC卡在电子合同缔约平台法大大注册了账号,并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一份线上劳动合同。仲裁庭认为,当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国家认可的电子签名平台以电子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符合《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该合同真实有效,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
这则劳动裁决书的下达,不仅象征着司法机构充分认可eID网络身份识别技术在网络场景下的应用,也是司法机构充分认可电子合同平台使用eID作为身份认定的重要依据。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信部特约顾问郭宏杰先生为您解答:
问题一、电子签名如何保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
为了保证电子合同不被恶意篡改,我们使用了数字签名的技术。所谓数字签名,又被称为公钥数字签名、电子签章,是使用密码技术实现的、用于鉴别数字信息的有效方法,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俗地来理解就是,数字签名相当于是使用者用一种特有的工具给相关文件加上了一个透明地塑料封装,这样虽然所有人都能看到文件的内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打开封装进行修改,任何对文件的改动都会破坏这个封装,从而被人知晓。
问题二:eID在电子合同签署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eID是由“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签发给公民的网络身份标识,相当于公民在网络虚拟环境下的网络身份凭证,在线上缔约场景中,有效标识了公民的网络身份,确保本人意愿。在上海嘉定的案例中,eID身份识别结果是案件裁定的决定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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