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城市发展与研究所为依托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英文名称为:CASS Thinktank for Eco-civilization Studies)。
生态文明研究智库旨在围绕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求,聚焦经济新常态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全局性、战略性、紧迫性问题,进行学理层面的战略研究和应用实践分析,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决策,更加充分有效地提升我院智库功能和社会影响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增强我院在国家乃至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贡献和话语能力。
生态文明研究智库以探索生态文明研究理论方法,服务国家生态建设决策实践,构建生态文明国际话语体系,推进人类社会绿色转型发展为主要目标,力争用5到10年时间,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具有领导力的生老人被蟹钳伤身亡态文论研究高地,成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低碳经济发展、区域治理和生态建设政策研究的领军智库,成为国家和地方绿色智慧城市发展、绿色城镇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研究的核库,成为中外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智库合作的实验。
生态文明研究智库遵循中央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三个定位”要求,充分发挥作为国家级专业型高端智库在理论创新、资政建言、话语构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具有的核心优势,围绕全球、国家和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长期、系统、深入研究和分析论证,为决策及时提出相关对策。
生态文明研究智库由城市发展与研究所总体领导,所领导牵头负责,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生态文明研究智库成立了理事会,作为指导具体智库建设的议事机构;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智库研究选题、项目资助、评价等方面的学术指导和审议;设立生态文明经济学理论研究部、全球气候治理研究部、低碳发展研究部、绿色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部、绿色城镇化研究部、生态建设研究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部、区域治理研究部8个研究部,承担生态文明研究领域相关具体研究任务。
智库成立理事会作为智库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设学术顾问若干名,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数名,以及理事若干名,每届聘期为5年。
理事长1名: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第十二届常委蔡昉。
副理事长2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第十二届常委王毅。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智库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由城市发展与研究所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室主任庄贵阳研究员担任)、副秘书长1人(由城市发展与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室主任李恩平研究员担任),办事人员若干。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审议智库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报告、经费预决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定绩效考核、励等内部管理制度;完成院党组、智库协调办公室和研究所交办的其他任务;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智库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智库中长期研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年度研究选题和决策应急研究任务,评审智库项目并提出资助意见,审核鉴定智库,对学风和诚信问题进行监督,以及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学术委员会或副组织召集。智库发展初期学术委员会由城市发展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代行职责。
智库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研究所设立,下设生态文明经济学理论研究部、全球气候治理研究部、低碳发展研究部、绿色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部、绿色城镇化研究部、生态建设研究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部、区域治理研究部8个研究部。
第一条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业化智库建设的部署安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研究所为主要依托,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
第 智库旨:发挥国家级专业型高端智库在理论创新、资政建言、话语构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方面具有的核心优势,围绕全球、国家和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长期、系统和深入研究和分析论证,为决策及时提出相关对策。
第四条 智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智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智库发展定位、组织形式、资金募集等事宜。
第五条 理事会由生态文明领域的知名人士组成,包括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家和城市领导。
4.理事会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5年,可以续任,对长期不参加理事会会议,不能为智库发展募集资金、不为智库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的理事会,经智库秘书长向理事会提请理事会资格。
2.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绿色智慧城市发展转型、绿色城市化、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区域治理等领域提供相关对策咨询。
第九条 智库设立正、副秘书长各1人,负责智库日常管理运行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智库发展初期学术委员会由城市发展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代理,发展成熟后再根据发展实际适当改选。
2.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包括:负责审议智库主要研究方向;负责审议研究部申请、设立和考核;负责审议智库重要研究课题的设立、招标和评审。
1.不定期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研究专报》、《信息专报》等渠道向、国务院提供生态文明研究信息对策报告,发挥决策影响力;
8.加强国际合作,与全球挑战基金会、大学共同开展全球可持续发展指数研究并发布;与荷兰评估署共同合作,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 智库经费来源将由三部分组成:一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基础性运行经费支持,二为咨询服务收取的研究成本费用,三为社会捐助。
第十六条 智库接受社会无附加条件的经费捐助,所获捐助经费全部用于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支出,对经费捐助贡献大的个人可以授予名誉理事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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