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这些问题,除了需要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和外,更重要的是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下转◆6版(上接第1版)一是完善,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如美国《小企业技术创新进步法》和《小企业技术转移法》,鼓励中小企业创新,资助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研等。要通过调研不断完善《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增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要完善,加督力度,督促部门简政放
原标题:以法制保障补创新短板
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有很多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存在着一些瓶颈和短板。
中小企业成在烦恼。中小企业是上海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90%以上为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市场反应灵敏,科技率较高,在科技创新中具有明显优势。多年来,上海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但在传统体制惯性作用下,中小企业在准入门槛、经营场地、企业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仍面临不少问题,存在“长不大”的现象。
科研动力机制存在障碍。上海拥有近70所高等院校,数十家科研机构和10万科研人员。但资源优势尚未为科技优势。这里科研动力机制存在障碍是重要原因,如以论文发表为职称评定依据,导致教师及科研人员不注重科研,只关心论文发表数量。又如科研经费使用忽视智力和劳动付出,科研人员缺乏积极性。
科研也存在脱节。专利发明是科研的重要体现,上海专利拥有量名列全国前茅,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差距很大,专利与产业及市场脱节,科研用不上,专利被束之高阁的现象也长期存在。
解决这些问题,除了需要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和外,更重要的是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下转◆6版(上接第1版)一是完善,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可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如美国《小企业技术创新进步法》和《小企业技术转移法》,鼓励中小企业创新,资助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研等。要通过调研不断完善《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法规,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增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要完善,加督力度,督促部门简政放权,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二是加快立法调研,建立行之有效的科研激励机制。先在政策层面探索多类型的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办法,把科研、创新能力、市场认可程度及在企业或专业机构受聘情况等作为评价因素,并细化为考核标准。要从鼓励技术创新出发,对智力和职务发明等方面立法展开调研,先出台规章,通过总结完善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要科研经费使用办法,让科研经费向智力和劳动付出倾斜,增强对关键岗位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鼓励科技人员以智力和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可实行股权持有办法,也可实行年薪制,从而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的巨大能量。
三是抓紧修改法规,促进科研加快。《上海市专利条例》已实施十多年,期间《中华人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已数次修改,与立法当初相比,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此应当适时修改这部地方性法规。要通过修法凝聚尊重知识产权和科研的社会共识,健全司法体制和监管执法制度,尤其要在促进科研上加大力度,通过法规引导,优化知识产权结构,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同时设置有效的约束性条款,推动知识产权应用和,促进科研适应市场需求,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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