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日报社和新疆法制报社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新疆日报社和新疆法制报社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招聘通过笔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布。
一、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见附件1)。
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见附件2)
三、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13:30;下午:北京时间16:30-19:30。
2、地点: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号新疆日报社新闻大楼九楼组织人事处组织科(乘BRT1、2号线或公交车51、52、104、109、301等路车在红山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张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取得国外相应学历的,须同时出具我国教育部门认定的国内学历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报考办公室文秘人员岗位(1015)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由本人携带材料进入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五、面试有关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通知。
原标题:新疆日报社和新疆法制报社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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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xls
递补资格审查人员.xls
新疆日报社和新疆法制报社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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