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建设法规 承发包小论文_工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工程承包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 式。 一、总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 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 过一系
工程承包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 式。 一、总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 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 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 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和义务关系,只 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二、分项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 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 负责。 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 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 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 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 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 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三、分包合同 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 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 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 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 商与分承包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 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 但是, 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 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 四、转包合同 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 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 并与其签 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 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 包合同所的和义务, 全部转与承包商乙, 即合同当事人的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 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签订转包合同时,承包商乙应向承包商甲给付一定数额的酬金。中 国这种转包行为。 五、劳务合同 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 者 (乙方) 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 当事人双方在商定的各项条件基础上, 以各个被雇佣人员的劳动量为单位, 由甲方付给乙方人员相应的报酬。 其特点是乙方只取得 相应的酬金,而不承担甲方的风险,也不分享利润。 六、设计-施工合同 项目法人将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都授予一个承包商完成, 又称为总体合同或一揽子合同。 设 计-施工合同的特点是节省费用和时间,并有利于设计和施工技术的结合以及设计与施工的 配合。 七、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 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 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 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 工程发包 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包括有: (1)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2)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的; (3)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 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 (4)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一次发包工程造 价在 100 万元以下,工程总造价在 2000 万元以下且一次发包造价在 200 万元以下的; (5) 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6) 施工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 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7)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企业,且资 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8)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 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9)经市、区成立的抢险救灾机构认定,为抗击突发性灾害或险情、国家和 人民财产免受损失而必须紧急建设的工程。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 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 这种行为 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 不能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 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 因此, 我国 《合同法》 、 《建筑法》 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 法律的这些为强制性,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 工程实例 1 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一高标准银行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 32 000 ;主楼高 l8 层,裙房 5 层,地下 1 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外墙干挂进口大理石,少量玻璃幕墙; 室内部分公共部位精装修(4 星级宾馆标准)。 项目进行了较广泛的设计方案竞赛(共有 7 个方案),业主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选定最优 方案, 并委托上海一富有经验的大型设计院承担该工程的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 业主 也委托某工程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承担该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监理任务。 2 主要实物工程量 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 288 根, 土方 20 000 m3, 钢筋混凝土箱式承台基础 8 200m , 外墙干挂太理石 13 600 m2,玻璃幕墙 1 600 m ,电梯 9 台,多孔砖墙 4 500 Tn2.这些估算 的实物工程量是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和制定项目投资规划的基础。 3 项目进度目标要求 由于该项目为启动浦东开发的首期重点项目, 项目进度要求较紧, 整个建设周期必须在 36 个月内完成 2 承发包方案一——传统施工总包承发包方案一考虑采用传统方式,即设计 施工总分包方式, 业主在全部工程设计图纸完成后将一个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 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施工任务再发包出去(不是全部)按照工程方案设 计一扩初设计一施工图设计一施工招标一施工常规工作程序进行.考虑项目工程具体情况, 工程施工分钻孔灌注桩(相对)和主体工程两步进行招标,在工程扩初审批后即进行桩基 的招标和施工, 这样主体结构施工图设计和钻孔灌注桩施工相互搭接进行其合同方式考虑采 用单价合同。 按照以上承发包模式,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的搭接关系应用网络技术安排工程进度, 整个工程总进度为 35 个月,满足进度目标要求.方案一严格遵守了基建程序,将相对单一 简单的桩基工程进行招标,对工程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较为有利,对合同管理影响不 大,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方案一应注意以下两点: (1)由于工程采用了分段招标,各个工作相互搭接安排紧凑,相应工程管理协调难度增加, 组织管理上的风险较大。 (2)由于各种工作搭接较为紧凑,网络计划中关键工作较多,任何一项工作的延迟和耽误都 可能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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