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的太岳山南麓,在清澈的涧河中上游,镶嵌着一颗璀璨的明珠,这里山奇水秀、风光旖旎,“天下第一牡丹”使这里充满神奇;这里民风淳朴、人文荟萃,战国名将蔺相如的故里更令人向往。这就是古县。“七五”普法以来,古县始终把普法依理工作作为加快发展的先导工程、富民强县的基础工程、全面小康的保障工程来抓,普法依理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古县建设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支撑。该县“五五”及“六五”普法期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宣传教育先进县”,被省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连续3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岳阳镇张家沟村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村”,古县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岳阳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张文丽同志被司法部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杨晓燕同志被省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一串串荣誉了古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骄人成绩。
“七五”普法工程启动伊始,古县县委、县领导班子站在解放思想、依县的战略高度上,“抓就是抓基础”“抓就是抓”“抓就是抓发展”的,响亮提出构建“古县”“和谐古县”“平安古县”的宏伟目标。该县组建了“党委领导、实施、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县委为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委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县、县政协“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28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的普法依理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先后建立了相应的领导班子,形成了全县上下层层抓普法、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县委、县相继作出决议,实现了“七五”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常态化。初步形成了以普法为龙头,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推动基层、地方、行业普治结合的工作新格局。
在宣传内容上,古县始终注重宣传和的结合,充分发挥“德治”在“”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将“依县”与“以德治县”融合在一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县将传统教育作为局长论坛、全县干部法律培训、全县农村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县深入开展“法制大讲堂”活动,从海口、沈阳、大连等地邀请模范人物开展传统文化,每周周六、日两天在会议室举办“大讲堂”,目前已举办63期,全县干部群众观看达到3万余人次,发放传统文化光盘4万余套。同时深入学校、农村、所及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传统文化。让模范和正能量深入,从身边人、身边事学起,切实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德治相结合的模式,既通过加强“他律”,将法律这条准绳作为人民行为的硬约束,也通过不断强化人民的意识,加强“自律力”即自身软约束的建设,为推进平安古县建设营造了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氛围。
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律进机关”严把“三关”:用法考试关、任用关、学习关。全县上下、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法律进乡村”形式多样:结合“两委”班子换届,组织法律专家对381名农村干部集中进行了法制培训,县普在全县111个行政村设立固定宣传栏,每月定期更换普法挂图。县法院还开设了“巡回法庭”,经常到农村现场办案,通过就地开庭,让群众既能学到法律知识,又能运用法律自身的权益。他们还把农益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同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等案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农民工的权益;法律进学校,三管齐下: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创建依校示范校等活动和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撰写法制小论文等活动,在中选聘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员,构建了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学校法制教育新格局。
他们一方面利用“3·8”妇女周、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9月份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兴起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热潮。另一方面,整合司法资源,为企业老板、工商业主、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帮助他们依法。同时,在县开辟《古县》专栏,定期开办法律,播放人民调解案例,推出普型,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反响。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古县紧密结合全县“兴煤力保增长、修打通瓶颈、治污改善、扶贫致富乡亲”四件大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跟进、积极作为、规范服务、紧贴项目,着力加强以推进产业转型、企业升级、城乡统筹、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全县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
着眼营造,宣传跟进。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劳工、施工管理等问题,深入开展法律进项目、进工地、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和依理工作,广泛宣传与重点项目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全面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通过法制、以案说法、剖析、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针对项目建设以及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宣传教育,促进重点工程建设依法顺利进行,项目建设区域和谐稳定。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短信等宣传,扎实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近年来,在古县三中、古县新医院等大型建设项目工程中,全县组建了14个法律宣讲团,开展了34场次的法律宣讲。为12个重点工程提供法律咨询96次,进行法律风险评估32起,为重点工程调处矛盾纠纷67起,为重点工程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着眼早期预警,矛盾排查跟进。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调解工作全过程,引导被拆迁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营造了“和谐拆迁”的氛围,了重点项目建设“零阻碍”、时效“零拖延”。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与经常性工作结合,及时争取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共解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种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建立诉调、治调、访调对接机制,加强与、等部门的联动,形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格局。近年来,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苗头隐患683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5起,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6起,将大量矛盾纠纷融化在升级恶化之前。
着眼风险防范,法律服务跟进。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为法律服务介入重点项目牵线名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全县蓝天碧水工程、《煤气供应和集中供暖合同》《煤矿体制方案》《全县临时用工办法》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件决策中,每个环节都有律师参与审查把关。在全县推广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111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全部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在该县的全覆盖。法律服务工作者们走进农村(社区)、走近农民,担当起了“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事务”“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的角色,有力了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
此外,当地公证处连续两年为廉租房及还迁房分配作了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了整个分配活动的公开、公平和,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的高度赞扬。两年来办理各项公证事项380余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着眼保障民生,法律援助跟进。自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古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致力于编织一张覆盖全县每一个角落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纵向上,建立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体,111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固定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横向上,在人社、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触角向行业延伸,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实现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半小时服务圈”的工作。为使法律援助制度能真正深入,中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及时报道法律援助的经验和做法。
目前,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30余场次,印发法律援助联系卡、宣(册)2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从乡村到城市、从个体到群体,以热情化解矛盾,用法律,法律援助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特别是社会的权益,真正为他们撑起了法律的“伞”。
把人民调解作为落实平安建设工作的着力点。近年来,古县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服务六大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镇、村、组调解组织网络,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合理利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确定25个示范点,出台《古县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实行以案定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经费待遇,鼓励其积极主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对全县范围内的7个乡镇3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从2015年至今,累计处理人民调解案件达1633件,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
把社区矫正和安置作为落实平安建设工作的落脚点。他们立足实际,以落实“五个到位”为重点,即“组织领导到位、机构建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加强组织、体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每年进行两次宣传月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努力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强化机制,优化模式,增强教育管理效果。根据“两院两部”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范了全县社区矫正宣告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每周、每月、每季进行通报,分析研究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评估,加强矫正小组建设,为每名服刑人员成立一个矫正小组,全面增强管控的针对性,有效预防脱管、漏管现象。规范三个教育,即“入矫集中教育、分类集中教育、解矫前集中教育”,进一步巩固矫正教育效果。实施电子,启用了手机定位信息平台。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根据相关政策,分管领导多次带队与乡镇、民政部门协调,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就学、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2014年8月,对31名服刑人员子女司法救助共计8万余元,举办劳动技能培训5次,解决困难户低保8人,提供就业岗位34个。
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3名,解除社区矫正154名,现在册69人,率为100%。无脱管、漏管、虚管、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为了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古县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抓班子、重学习、抓廉政、严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打造了一支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的司法行政队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激发“新活力”,确实提高工作效率。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下基层调研,下乡扶贫进村入户每人每月不少于5天,班子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带头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带头书写学习笔记、学习,充分发挥了排头兵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了全体干事创业的新活力。
开展素质教育建设,练就“硬本领”。建立了每周一集体学习的长效学习机制,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党的群众线教育”“两学一做”等系列学习实践活动,从班子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近一年来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援助、公证业务、人民调解业务、社区矫正业务、宣传等各类培训班共计14项68人次,切实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推进传统文化教育,将传统文化教育作为素质教育,提升“精气神”。古县将以《规》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到全员思想工作中,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加强思想工作的新子。确立了科学的用人导向,把品德的典型树立起来,把责任心强的重用起来,鼓励们勤奋好学、敬业上进,人人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历经风雨,方见彩虹,踏平坎坷,终成大道。明确的目标、有力的领导、创新的、扎实的举措,必将使古县平安建设收获更加丰硕的。叶选廉 景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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