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专题培训班在肥举行。培训班上,省检察院控申处来访接待室副主任汪后方、芜湖市信访接待科副科长马元骉、舒城县法院信访办主任胡勤胜、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茂军等4人,应邀在培训班上作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今天,我们特推出周茂军同志的发言,一起听听他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感情感想,以及攒下了哪些好经验、好做法。
自2002年进入律师行业以来,我始终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积极投身律师公益事业,参与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周公解梦 死人复活
我认为,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如何保持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取得信访人的信任和尊重,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点。2016年,我应省高院信访处通知,接访周某案件。后省律师协会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2016)001号公函,我正式介入周某案件的代理工作。因拆迁安置补偿引发的该起信访案件发生在2004年,历时13年之久。由于拖延时间长,积累卷材料多,需要静下心来认真研读。接手这个案件后,我主动邀请周某夫妇到我办公室约谈30多次,就案件存在的问题以及的合,反复与其沟通协商。周某夫妇经常会打来咨询电话,有时一天都会接听好几个。不管是晚上11点多还是早上6点多,我始终耐心接听,尽管有些话题已反反复复重复几十遍。为了此案,我还带着助理律师先后5次驱车前往淮南大通区法院和九龙岗镇了解情况,并多次参加由大通区委委、大通区法院、大通区九龙岗镇等单位组织召开的调解会议。或许是被我的工作态度,我们双方逐步建立了信任,周某同意在法律的范围内解决合理的。最后,该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省高院作出(2016)皖民监002号立案决定书,案件进入再审审查程序。我认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工作,不仅要认真听取信访人员的,还要了解事情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法律。
为帮助需要法律服务的,我经常到省高院、省检察院以及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信访接待处接访。对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案件从不推辞,更不会是因为法律援助案件而有所懈怠,始终抱着诚信严谨的态度,认真负责把每一件援助案件办好。2017年,我受省法律援助中心,为胡某贩卖毒品案进行二审。胡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反复查阅卷,并到所会见了被告人胡某。后结合案件相关材料提出自己完整的思,并将自己精心书写的十几页意见提交给了承办。这时,被告人胡某亲属又花钱另行聘请了一名律师。在此情况下,我面临的选择,退出还是不退出?我在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汇报后,毅然选择继续为被告人进行法律援助,让受援助的被告人感受到法律援助律师不是走过场、绝不是流于形式。后该案二审宣判,被告人胡某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达后,被告人家属诚挚的感谢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律师的价值不只是体现在每一件商业案件中,同时也体现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
我始终认为,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用思维、法制方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引导信访人“信法”“用法”,努力发挥一名律师的“桥梁”的作用,继续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融资租赁租金http://pazl.pinga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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