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博弈并没有随着哥本哈根大会的结束而停止,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在原有的资本、技术、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之外,的提出将改变现有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引发全球贸易格局的深刻变化。作为贸易大省的浙江,应积极调整思,适应世界贸易低碳化进程,加快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型,构筑低碳化的产业基础,向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使用的低碳发展模式转型。
“低碳经济”的概念,由英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在其2003年《能源》中首次提出,其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围绕为全球气候变化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今后“碳要素”将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汇率问题、贸易摩擦等贸易相关问题高度联系起来,对全球贸易产生不确定的风险。原先支撑我省外贸出口快速发展的比较优势,如较低的资源能源价格、劳动力成本等,将可能因“碳关税”、“碳排放权”、“碳足迹”等碳要素成本的增加而弱化。考虑到美欧等国最近又提出了“再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浙江制造”势必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首先,以节能环保和低碳等技术壁垒为特征的国际贸易主义正在抬头。欧盟2010年气候政策听证会很可能采纳欧洲政策研究中心提出的启动碳关税的设想;美国在2009年6月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已经包含了碳关税的条款,按照新的标准设立碳关税,将有85%以上的进口产品被征税。欧盟、美国是我省最大的出口市场,机电、化工、钢铁等高碳产品出口占据我省出口比重一半以上。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指出,如果以碳排放为名征收的碳关税全面实施,中国出口产品可能将面对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可能下滑21%。
其次,碳排放权的稀缺性及低碳技术水平差异,将削弱我省出口产业的国际分工地位。随着碳要素附着于全球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上,发达国家正力求通过发展低碳技术和碳交易市场形成垄断优势,占据未来国际市场竞争制高点,今后产业价值链向掌握低碳核心技术的环节和链条倾斜。低碳技术水平、研发和创新能力有限,将成为我省出口产业向低碳转型的最大挑战。
当然,碳关税的实施需要就征收对象认定、征收计算等做大量技术方面准备,短时间内尚不会改变当前世界贸易的流向。但低碳经济的兴起无疑发出了警示信号,就是一定要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避免在低碳时代的国际贸易格局重组中竞争优势。
2009年,浙江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1877.3亿美元,同比下降11.1%,进出口和出口降幅仅高于广东,保市场、保份额的任务可以说基本完成,但结构调整任重而道远。对仍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的浙江来说,今后的对外贸易要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面临以下制约因素:
一是在能源支撑结构上。近年来,我省出口贸易总额占到国民经济总值的近一半,而支撑外贸产业发展的能源结构中,目前煤炭约占64%,成品油16%,天然气1.5%。根据我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设想,2015年煤炭消费比重比当前水平下降5.9%,天然气上升2.8%。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比其他化石燃料要高得多,单位能源燃煤的二氧化碳是天然气的近两倍,我省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必然会产生较高的碳排放强度。
二是在发展方式上。我省外贸发展以粗放型为主的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要素资源瓶颈制约日益严重。浙江人口稠密而资源禀赋条件差,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长期以来,我省大量出口的产品价格没能充分合理地反映资源、能源和成本,单位P能耗虽然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但远高于主要能源消费国家的平均水平,亟待通过成本内在化的制度安排,促使外贸发展方式加快向集约式、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
三是在贸易结构上。我省贸易结构的现状是:出口远高于进口,货物贸易出口远高于服务贸易出口,出口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特点。例如,纺织品及其制品、服装、家具、鞋类、箱包等我省传统出口产品,以及高技术产品出口中占较高比重的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电话机等,在省内进行的多为价值链中效益较低的制造、加工环节,造成我省在获得大量贸易顺差的同时,出口了大量相对低成本的碳基能源资源,也带来了大量的逆差。
在我省贸易总量继续增长的趋势下,应以合理调整出口产业结构、出口产品结构和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突破口,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逐步向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使用的低碳发展模式转型。
1、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形成对外贸易新增长点。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淘汰部分落后产能,避免锁定在碳密集的生产基础设施投资中。大力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充分发挥我省高素质人力资源比较优势。积极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高新技术、生态环保型产业,推动形成具有低碳经济特征的新兴外贸产业。
2、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实施绿色贸易增长战略。针对发达国家正在形成以能效、环保、绿色、低碳为核心的消费偏好,加快开发绿色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着力在价值链两端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积极开拓新兴细分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外贸企业走出去,参与境外工业园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发建设,逐渐对外转移产业链的制造环节。
3、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建立健全绿色科技支撑体系。利用“绿箱政策”,加强农业补贴,推进出口农产品生态化、规模化、标准化。在以煤为核心的能源结构短时期很难改变的背景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提升我省传统出口产业,支持企业通过ISO14000管理体系认证,按照国际技术及标准的动态变化,积极改进生态设计、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
要彻底转变我省粗放式外贸发展方式,必须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快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污染排放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倒逼外贸企业向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使用的低碳发展模式转型。
1、加快推进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建立合理的取水和用水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推进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建立健全海洋废弃物、废弃物的有偿处置制度。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2、继续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在我省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同时,探索实施工业用地“最高限价”及出让年限分段制,探索闲置土地多种退出机制。严控高碳产业落地,提高低端制造业用地门槛,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年度供地计划时对低碳产业项目给予优先保障。
3、探索推进碳汇资源资本化。据专家测算,浙江省森林全年贮碳量2201.7万吨,占年排放总量的17%。可利用清洁发展机制,积极推进碳汇工程,参与国际减排。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加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登记、林地收储机制建设,探索推进森林蓄积量增长与排放权指标安排挂钩的试点。
推进我省外贸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型,还应制定清晰的政策目标,依托和整合现有的多种政策工具传递价格信号,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平台集聚,帮助外贸企业积极应对低碳经济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1、加强低碳经济发展的规划编制,为我省对外贸易的低碳化转型指明发展方向。一是将低碳经济纳入我省“十二五”规划;二是在循环经济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低碳经济专项规划,提出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三是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参与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
2、强化财税政策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投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等手段,鼓励出口生产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开发低碳产品及投资低碳产业;对低碳技术的研发、转让、引进和使用予以税收鼓励;对购置型设备的投资实行税额抵免;鼓励资源性、节能降耗、关键零部件等产品进口,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
3、探索推动碳交易平台和低碳技术平台建设。在单位P碳减排很可能纳入到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节能指标考核的趋势下,国内对碳排放权和低碳技术的需求市场将加快形成。应推动建立我省低碳技术研发和交易平台,加强对低碳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低碳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此外,我省可依托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建立省级碳交易平台,完善省内碳减排权项目的管理和资源存储,有序参与国际碳交易,探索推进碳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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