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论文字数
1、研究生论文字数,此次学位论文字数标准的调整仅针对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字数标准保持不变,仍为“论文正文不少于3万字”。
2、自2009年起,我院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此专业主要招收本科为类专业的毕业生)。因此,今后我院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将包含两个专业:“法律硕士()”和“法律硕士(非)”。这两个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的学位论文均执行“论文正文不少于2万字”的标准。
3、本学期即将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的是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班的学生。根据上述说明,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仍执行“论文正文不少于3万字”的字数标准。烦请各位论文导师注意!
来源:在职博士网-研究生网本页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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