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几乎都未达标”。近日,外省某高校财会系应届毕业生被学校集体“召回”,消息一出引发热议。每年五六月份,是高校毕业论文答辩季。笔者走访省多所高校发现,赶制论文、论文甚至大面积抄袭、找人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根据,本科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文字复制比例在30%以内(含30%)的视为合格,硕士学位则要求全文“总文字复制比”小于15%(不含15%)。复制比量化到如此精确的程度,不知道其是否有科学根据,不过它是否真的能杜绝抄袭就很难说了。
一般在论文初稿完成之后,学生们就会选一个比使用的还要“严格”的软件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然后开始各种修改。比如针对那些有问题的文字,学生们会用各种方式修饰“润色”,或者调换字句的前后顺序,或者将“被”字句改成“把”字句,或者把“引用”的部分放在注释中等等,这些方法据说都会让查重软件“懵圈”,还真应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老话了。
其实,这个复制比反映的“抄袭”挺有意思。法科学生的论文中不可避免地要引用法条,张三也引,李四也引,这“重复率”自然会畸高不下;古文似乎比较安全,可“子曾经曰过”的格言警句,谁引用谁倒霉。当然也有论文大段抄袭却查不出来的时候,这就是那些“会”抄的学生,他没抄文章,抄的是书,因为书还没有上网!假如根据检测的结果来判断,这大面积抄书的论文反而会被认定为是“开先河”或“填补空白”之作了。
网络技术为人们通过软件检测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便利,不过它也是一柄双刃剑,所谓的智能不了机器设备的工具性,而蕴含着思想观念与情感的作品的丰富性,并不能在文档的“输入”和“输出”中呈现出来。另外,论文检测系统给出的百分比在与人工鉴定结论相悖的情况下,就要对学生进行处罚,捎带着还要追究指导老师的连带责任,则可能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对学生来说还可以说是咎由自取,而对老师的“”则是一种无法承受之重。因为在这个盛产论文的时代,即便再博学的导师,也不可能穷尽自己研究领域中的所有文献,而当学生交来一篇经过改头换面移花接木的论文,同时还附上一份复制比仅有百分之几的“报告”时,哪怕你有火眼金睛,也很难发现其属于抄袭并下决心毙掉它。
学术不端行为确实应该受到责罚,由此获得的和学位有关的利益也理应被,只是现在的管理部门对检测系统的依赖甚至,让人怀疑他们忘记了该设计的初衷。我们之所以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目的在于鼓励学术创新,而学术创新则离不开学术的。越来越精致的检测系统,有助于生产复制比较低的学位论文,有助于“查重经济”的滋长,却无补于开创性思想的产生,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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