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梦梦见洗头发第七天,一网友以“游客”身份发表《事实胜于雄辩——请还给云南中医学院李庆生教授清白》,提出对比:李的这篇文章约7900余字,而他的研究“结题材料汇编”共约6万字;向有关部门提出的“方案”近5万字;出版的1部专著共24600多字;在李的这篇文章中,认可周济的观点并与其文章相同或近似的表述约为1500字。
网友热论持续升温,第13天,有网友将此帖打印送学院党政领导阅示,以免影响李教授处理公务。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李庆生,他未发表任何观点,只对记者的关注表示感谢。
“本人是搞生物科学研究的,近日在阅读专业文献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云南某高校的李庆生院长、硕士生导师发表在2003年的一篇论述有关生命科学发展趋势的文章,竟然与上世纪70年代末国内一学者公开发表过的论文有着惊人的相似。”2月13日下午,网民游侠客发帖称,李庆生的论文《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趋势与特点简析》约有10000字,与周济1979年发表于厦门大学学报的《试论现代生物科学发展的新特点》相似。
发帖者称,两篇论文有大量相同内容,在一些段落上甚至是字字相同。区别只是:在文章中的不同而已,还有就是周济在论述的过程中还加了一些例子。全文浏览了一下,相同的段落基本上达到了近3000字,也就是说,占了李论文总字数的1/3。例如:在论述生物学与其他学科的发展关系时,两篇文章就有一模一样的一段话:“力学、化学和物理学广泛渗入生物学的结果,产生了生物力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等这类有重大影响的边缘科学,开拓了生命科学的新领域……有力地促进了生物科学的高速发展,并开拓了生物数学这一重要的边缘学科。”
据称,李庆生虽然在文章的参考文献中列出了周济在1985年《医学与哲学》上发表的文章《现代生命科学发展的新特点》,为了证明这篇文章有抄袭的可能,发帖者特意列出了何谓“抄袭”的概念,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帖子发出6天后,网友“nongfu250”真找到了两篇文章,现比较如下:李教授发表在《云南中医学院学报》2003年第三期上,题为《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的趋势与特点简析》共7000字,其中有2800字完全与周教授的雷同,雷同内容占李教授文章内容的1/4,(周教授全文约8000字,被李教授“引用”了2800字)。“nongfu250”称,李教授全文共两个部分,并列举了雷同部分的具体在哪些地方。
紧跟在“nongfu250”后面的帖子是《事实胜于雄辩——请还给云南中医学院李庆生教授清白》。网友称,他认识李庆生教授和周济教授,看到现在的网评,找来了相关资料和两篇文章,分析后,说上几句——“据我所知,李的这篇文章是他主持完成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资助(课题经费1.8万元)的《生命科学与中医药学科建设与建设发展研究》的研究报告的一个极小部分的内容。李教授1998年至2002年进行该课题研究,完成时的结题材料汇编共143页,约6万字;向有关部门提出的方案共108页,近5万字;出版的1部专著共24600多字。这样的一个大型软课题研究,必然要应用、研究和分析大量的文献资料!但重要的是要有新的见解、思与结论。”
这位网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李教授认可了周教授1985年的研究观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有很多新的见解。其中,李与周文章相同或近似的表述约为1500字。这样的对比,让他得出结论:李教授不出来回应,不是心虚,而是没有必要回应。“我要是李教授,也不会理睬这样的、!”
一位网友李庆生:最近以来,游侠客在网上刊载了《看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如此抄别人论文》的帖子,不少网友阅读该帖子并发表评论。一时间,该帖子被炒得沸沸扬扬。照这样闹下去,势必影响李教授处理公务的精力,为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将《看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如此抄别人论文》的帖子打印送学院党政领导阅示。
网友“大厨”马上跟帖,认为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如果李教授没有抄袭他人文章之嫌,别人他抄袭,李教授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自己的权益,任凭他人怎样也是抹不黑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只能是自己把自己搞臭,而不是别人。
上网查资料两者有很大差别,一篇论文“相同的段落基本上达到了将近3000字”,好好数一下,小学算术不应太差。在生物科学领域2003年去抄1979年的文章?
是真的吗?你有什么?你能把两篇论文登出来。自称“因科研工作繁重,本人不想在这里浪费口舌去鞭笞这样一个没有学术的所谓教授”,这关系到一个人的清白,你怎么不负责任地发帖,怕怀有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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