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教育论文 > 正文

关于做好漳平市第一届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类别:教育论文 日期:2017-11-15 15:42:26 人气: 来源:

  根据《漳平市人民办公会议纪要》(〔2017〕3号),为激励青年教师积极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 “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场坚定,党的基本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和奉献。

  具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发展潜力,在课程中能发挥带头作用,在本乡镇、本校(本校指市直校、中心校、中学,下同)

  具有《中华人民国教》的合格学历(中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具有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班主任工作经历不可视同;此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实验教师不作要求)。

  近3年来每年均应完成漳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量不低于职称评审的标准,中层领导、校级领导均应按一线教师的工作量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评定的评优课(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获

  参评人员应提交一篇已编入汇编或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章必须是结合所教学科或专业,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或实用价值的学术论文、经验总结、教学反思、教学实录、教学随感或研究报告等,文章字数不少于2000字。(应附文章雷同率检测结果,检测网址

  各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学、市直学校根据文件所的评选条件,组织好本乡镇、本校的评选推荐工作,

  ,由漳平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负责推荐的市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学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要求,把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评选出来;各校推荐人选时,要注意学科之间的平衡,要兼顾各类型学校的人选,要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所有推荐人选的详细材料均要在本乡镇和本校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后方能,严禁不符合条件人选。

  《漳平市2017年教坛新秀推荐人选花名册》(见附件4)一式1份,按乡镇、校为单位提交,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各有关学校请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漳平市教师学校相关职能股室(联系人)。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从各校办公平载。

  抄送:龙岩市教育局,漳平市委办、办、办、政协办、纪委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督导室、教师学校,市有关领导,存档。

  为更好地发挥教坛新秀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青年教师队伍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教坛新秀”应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教育教学研究,敢于教育教学创新。

  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和奉献。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创学模式,因材施教,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新途径,教育教学成效显著,教学水平和教学业绩在本校或片区名列前列。

  认真学习钻研,注重自身专业发展,主动参与校本教研。每年至少阅读1本以上教育教学专著,撰写并1篇读书。

  每学期在本校(教研员可在基层学校)开设不少于1节(次)的示范课或。每年在中心校及以上开设不少于1次较高水平的公开课或专题,三年内在漳平市级及以上开设不少于1次较高水平的公开课或专题。

  参与一个漳平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项目或课题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研究和经验总结,取得较好成效。

  每年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1篇及以上具有较高水平或实用价值的学术论文、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收入漳平市级及以上汇编,或在经设区市文化与出版部门批准的内部刊物发表或出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同1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论文:

  ③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学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职业技能大赛获龙岩市级二等及以上或在全国体、音、美竞赛中获。

  ④教师作品(如:课件制作、科技创新、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参加龙岩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比赛,获得个人龙岩市级二等及以上的。

  完成漳平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属中层领导、校级领导的教坛新秀均应按一线教师的工作量要求。

  “教坛新秀”在管理周期内,由漳平市人民发给漳平市“教坛新秀”津贴,每人每月300元,主要用于教育科研项目、培训、调研学习考察、购买学习资料等。漳平市教坛“新秀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教师学校对“教坛新秀”按年度进行过程性履职考核,三年进行终结性考核评价。对年度过程性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教学质量差被单列管理者,或教学成绩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且经一年整改后仍处于平均线下者,从下一年度起取消“教坛新秀”资格及相关待遇。

  “教坛新秀”在任期内转岗或不再担任教学教研工作的,或调离本市或调离教育系统(含借调),所享受的“教坛新秀”待遇自然取消。

  “教坛新秀”在管理周期内,因违反相关政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相关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从事有偿家教、学生、乱收费等,被群众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教坛新秀”资格及相关待遇。

  漳平市“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教坛新秀”管理,具体工作由教师学校负责。

  推荐: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中国亮点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