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结合我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学校的分数线,具体要求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
(3)学历证书原件(毕业学校及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带来交验)及复印件
(7)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 对不符合教育部的,不予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登记时资格为准)
2、资格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本科期间成绩单、在校(单位)思想表现和有关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的,不予复试。此项工作在哲学系办公室办理。
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品德以及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等考核内容。
(2)同等学力考生(即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时间和应届教育本科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除参加专业知识课笔试外,另加二门专业知识课笔试。加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后续复试。
(2)测试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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