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认证资料(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2017年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发者,可提供认定机关开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10:0011:30,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自备2B铅笔及橡皮)。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入围名单在长兴岛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特长展示等。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六)总成绩核定。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在长兴岛人事人才网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选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亦相同的,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者。招聘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按照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的,按完备用人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教师(劳务派遣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招聘人员工资为4700元/月(不按职称高低计算工资),并按缴纳五险。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留用,不合格者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请各位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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