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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2年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维文)考试计划

类别:法制论文 日期:2018-8-26 15:39:35 人气: 来源:

  王震在新疆报考条件:法律、经济、行、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00243)(5学分)”;其他非法律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学(05677)(7学分)”、“宪(05679)(4学分)”“民(00242)(7学分)”、“刑(00245)(7学分)”和“民事诉讼(00243)(5学分)”五门课程。

  凡2011年10月以前,已通过原计划中 “理论概论”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理论课的考试;未通过 “理论概论”课程的考生,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两门课程的考试。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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