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省上安排部署,我市于2020年1月至5月组织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 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现将我市行动方案公告如下,并广泛征集投资堵点、难点问题和线索,请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投资和营商。
根据国务院近期有关部署和《国家发展委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1847号)、《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19〕876号)要求,结合市情实际,市发展委将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标对表四中全会有关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促进投资政策与其他政策协同发力、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要素资源,改善营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以及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加快《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贯彻实施,完善投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对投资法规实施的监督,依法提升投资治理能力,强化“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地,疏解治理投资建设领域“堵点”,优化投资,增强投资信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有效应对当前投资运行压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
—解决问题和推广经验相结合。在发现、整改投资“堵点”突出问题的同时,挖掘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推广交流,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效应。
—自查自纠和督促指导相结合。突出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督促、指导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市、县层面发现治理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夯实工作基础,增强广度和深度。
—线上征集问题线索和线下解决问题相结合。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堵点”信息,建立问题线索转办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集中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存在的投资“堵点”问题,深源,找出症结,总结形成长效的制度,加强投资管理制度设计,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规范投资审批事项方面取得实效。全面清理投资审批事项,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甘发改投资〔2019〕619号),做到“全省一张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是在贯彻两个《条例》方面取得实效。加强对两个《条例》实施的监督,加快推进关键条款落实,完善配套政策体系,配合印发《投资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
三是在清理投资“堵点”方面取得实效。围绕行政审批、政策落地、建设条件落实等方面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并联审批、代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受理、区域评估评审、模拟审批等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在提升办事效率,服务项目快落地、早开工方面,促进形成全市各地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以更优的营商换取更大的有效投资空间,进一步稳定投资运行。
对市、县二级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一是对14部门《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19〕619号),以下简称“审批事项清单”所包括的事项,审查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超越上位法扩大适用范围、是否违规增加申请材料以及相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条款等。二是对照“审批事项清单”,清理是否存在依法设立投资审批事项未纳入清单的情况。三是清理是否存在法律、行规之外,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增设审批事项或以“政务服务”等名义变相设立审批的情况。
一是治理行政审批“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实际工作中违规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要件、证明材料,审批效率低下,不同部门审批标准、要求不一致,项目单位意愿和违反项目前期工作规律及客观实际、套用“审批流程”、要求项目单位对有关审批事项先办、后办、代办、等待一起办等,设置所谓“审批前期服务环节”、对实质审查“体外循环”、对审批实践弄虚作假,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二是治理投资政策“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国家、省市出台政策不落地、执行“中梗阻”,规划、产业政策等不完善、不清晰,要素资源价格和供给方式不透明、不可及,行业准入存在“玻璃门”、“隐性门槛”,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资条件与当地投资政策、建设要求不衔接,导致“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乱改旧账”、不按合同办事、轻诺寡信等影响投资信心和预期的问题。
三是治理建设条件落实“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空间规划、发展建设规划和投资政策不衔接,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落实建设条件会商协调工作薄弱,投资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因参与控制线划定工作不够导致论证不充分、脱离实际以及划定冲突和边界矛盾解决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疏解数据“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投资管理工作和投资统计脱节,对投资统计制度的实际影响认识不到位、对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数据督促不够、投资数据入统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数据失真等问题。
一是深入查找和纠正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采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和及时更新进展信息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按照两个《条例》和《国家发展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要求,查找和纠正PPP项目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建立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PPP项目信息存在的问题。
一是按照《国家发展委关于做好投资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1796号),加快完成普法培训全覆盖、现行制度“立改废”。
二是切实将《投资条例》关键条款执行到位。对包括建立项目储备机制、编制投资年度计划、规范项目决策程序、加强投资计划与预算的衔接等,加快落实到位;查找和纠正未批先建、自批自建、擅自调整投资概算、决策审查流于形式导致批后难以实施、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较大变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重点围绕备案机关制定项目备案统一格式文本等方面进行自查评估;查找和纠正核准职能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不相匹配、简单一放到底、基层托不住,擅自扩大核准范围、核准环节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事项以及对违反产业政策等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对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两个《条例》、《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委等18部门2017年第3号令)等法规文件,深入评估各级在线平台有关体系架构、运行流程、运行保障等要求的落实情况,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在线并联审批、在线监测和规划政策引导、信息公开公示等功能的完备情况,以及利用在线平台提高服务引导水平、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汇集分析和应用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实际工作情况,问题导向,加强在线平台对投融资体制的技术支撑,建立健全运用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进行投资管理的制度规则。
根据两个《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委员会令2018年第14号)等,依法开展投资项目监管工作。市、县2级发改部门对2017年2月1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其核准的项目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核查项目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以及项目建设信息报送情况等。
(一)安排部署(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2日)。市发展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时间进度等要求。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开通问题征集电话,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将工作方案、问题反映渠道,通过市发展委门户网站、市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扩大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全面自查和治理(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市发展委牵头,组织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认真梳理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实际执行中的短板漏项。对征集到和国家、省发展委转办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对转办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与问题线索提供人做好沟通衔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要求、整改责任;对核实不存在问题的,要作出解释说明。相关问题核实处理情况,及时报市发展委。市发展委对于处理到位的问题,予以“销号”处理。
(三)调研指导、推动督促(根据实际适时安排)。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投资“堵点”治理内容,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对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聚焦问题,推动工作。具体责任部门要主动上门,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掌握实际情况、研究具体问题、全力协调解决。
(四)总结评估、巩固提升(2020年5月)。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剖析原因,不断巩固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投资治理能力。
(一)加强组织协调。由市发展委总牵头,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各项任务,指定专门联络员,加强上下左右沟通协调。建立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会商,对重大复杂问题及时报请市研究解决。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牵头科室,指定专门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项目建设管理事项涉及部门多、职能分散,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既要主动担当、各尽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漏项,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的督促指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将工作基础夯实在基层。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我市优化政务服给姨妹开苞务、改善营商的生动实践,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及时回应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善于发现和树立解决实际问题的生动事例和先进典型,形成互学互鉴、互促互进的工作氛围,及时对工作亮点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彰显全市治理投资的决心和力度,增强社会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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