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9:00 — 8月12日16:00,报名网址:聊城教育信息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将2017年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7年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名期间,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时间内登录聊城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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